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浙江省水利厅门户网站(http://slt.z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电话:0571-87826583。
一、概述
2016年,省水利厅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6﹞48号)要求,全面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时效,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浙江省水利事业发展。
1.深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全面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及时开展清单调整工作,对三级目录中55项权力事项予以调整,其中取消48项,更名4项,新增子项3项;不断完善权力事项库“办结结果类型”、“办结结果文件”、“网上办理业务模式”、“在线申报地址”等必填项信息。同时,全面做好责任清单修订工作,将厅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列入厅责任清单。
2.加强年度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五水共治、河湖库塘清污(淤)管理、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等年度重点工作进度情况,每月进行通报,并以简报形式在“浙江水利”网进行公开。
3.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
在原有“千人万项”、“浙江水利人事人才”和“浙江水利普法”等政务微信的基础上开通了“浙江水利”官方微信,与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形成了“两微一网”的联动宣传平台。其中多条原创微信被“浙江发布”微信和微博平台录用。
4.加强信息公开管理与机制建设
全面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及时调整“政务公开暨“阳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管厅领导,配备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统筹做好相关涉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保障。
进一步完善《浙江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的三种受理途径;印发了《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0号),制定了《浙江省水利厅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细化要求,明确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涉水信息8100多条,其中浙江水利网全年更新信息6900余条,政务微博、微信全年更新原创信息900余条;2016年通过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国水利报、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浙江之声等主流媒体刊发(播发)浙江水利新闻信息稿件300多篇(条)。
2.加大政策解读力度
3月22日,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新闻发布会,我厅陈龙厅长作为新闻发布人向媒体记者通报了我省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情况。年度内还分别举办了厅管处级干部、厅直属单位中层干部、市县水利局领导干部培训班,将《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解读列为培训内容,是政策解读工作覆盖全省各级水利管理人员。
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正面引导社会舆论。除防汛防台期间,组织召开新闻通报会10余次外,主要领导还做客浙江在线“十方面民生实事——农村惠民服务”专场网络直播访谈节目、浙江公共·新闻频道《政策面对面》节目畅谈农村供水、河湖库塘清淤以及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冬春修水利工作。
切实抓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完成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78件,其中主办25件。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451件次、来电50个、接待群众来访31批(次),办理网上信访、政策咨询等来信227件。重要信访事项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因处置不力引发的恶性群体事件。
4.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公开
进一步完善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信息发布频次由季度更新提高为月度更新。同时,加强与省信用办的沟通及协调,按时报送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实现信息共享。目前平台已公示的施工单位共834家、监理单位169家、施工图审查单位57家。已公示的从业人员有58963人。项目的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合同额、开完工时间,包括项目设计、施工、合同履约以及验收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均通过平台进行公开,并对社会开放。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网上申请4件,信件申请2件。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都已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办理完毕,并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
2016年省水利厅严格按照《条例》和《暂行办法》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对主动公开内容的系统性梳理还不够,特别是政策解读、重点工作宣传力度和深度还亟待加强。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压力明显增加。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深入,依申请公开数量不断增多,办理流程与工作效率还需进一步完善与提升。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不公开为例外”。
二是进一步发挥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微博形的“两微一网”平台作用,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不断推进水利信息在政务服务网集中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