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0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和浙江省水利厅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的实际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浙江省水利厅紧紧围绕着水利中心工作,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水利事业的决定,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和全力营造良好的水利发展氛围为目标,建立健全办事高效、透明、规范的管理体系,狠抓政务公开各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高了水利工作行政效率和依法办事能力,有力地促进了浙江水利事业快速高效和谐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浙江省水利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累计7857条。其中通过浙江水利网发布信息6686条,通过浙江省防汛抗旱网发布信息421条,借助浙江卫视、新农村频道、浙江之声、交通之声等电台、电视台滚动播报汛情雨情信息251条;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以外的方式解答咨询499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度省水利厅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书面申请。所受理的口头、电话、网络咨询均不涉及保密信息,没有不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1年度省水利厅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省水利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浙江省水利厅虽然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结合实际,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服务群众的意识,尽量提供方便,尽量减少不便,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创新工作思路方法。信息公开在具体工作中会碰到许许多多新困难、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带着问题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和基层同志学习,认真总结完善创新经验,努力化解、破除矛盾和问题。同时,进一步解放思想,突破现有思维和工作模式,不断总结信息公开经验,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三是抓好贯彻落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关键是抓好落实。我们将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具体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