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水库主体工程运行安全,大坝防洪标准应达到国标《防洪标准》(GB50201-94)的设防要求。对上、下游串联型水库群,应相应提高上库的设防标准;坝体渗流、结构稳定满足安全运行要求;泄洪设施结构及布置满足安全行洪要求。 2、闸门启闭机及机电设备运行可靠,金属构件强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对达到折旧使用年限的应进行安全检测,采取补强、更新改造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操作制度,逐步建立自动集中控制系统;建立和完善对大中型水库闸门启闭机的安全监控手段。 3、实施大坝技术改造。按计划改造完成现有“照谷社”型坝和坝下涵管,原则上取消“照谷社”坝的坝顶溢流,对因地形地质条件限制而无法取消坝顶溢流的水库,其设防标准应提高一级或水库降级使用;对大坝内的毛竹技术涵管、砖石方涵、陶瓷涵管等应予以废除,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完成现有坝下涵管水库的改造。 4、建立和完善小(一)型以上水库水文自动测报系统,实现水文数据的自动采集和传输;建立和完善大、中型水库洪水预报模型和洪水调度系统。 5、配套完善水库大坝观测设施。对不同坝型观测的必测项目及必设数量应进行完善和补设;对破损失效的观测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改造完善小型水库水位观测装置。 6、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改革管理体制,充实技术管理人员,落实管理经费,优化内部管理制度,为安全管理创造必要条件,提高对水库的安全管理水平。 7、重视库区环境建设。改善库区水环境,美化管理区环境,水库保安工程建设与人文及自然景观相协调,展现山青水绿、景观宜人的水库新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