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佳学副厅长在2007年全省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会议上的报告2007-03-092007-03-09
着力提升防汛防台抗旱综合能力努力保障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2007年全省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彭佳学(二OO七年三月九日) 同志们:新春佳节刚过,我们召开全省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传达全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经验,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2007年我省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有效的保障。为贯彻落实“作风建设年”活动精神,提高会议效率,我向会议书面报告如下。 一、2006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回顾2006年,我省梅雨期短,梅雨量少,部分海岛、山区出现旱情;有4个台风影响我省,其中第8号超强台风(桑美)在我省苍南登陆,给苍南、庆元等地造成严重灾害;局部地区遭受短历时暴雨袭击,引发山洪与地质灾害。面对洪涝台旱灾害特别是超强台风袭击,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国家防总的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防指坚持以人为本,及时部署,科学防御;各级党政领导深入一线、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广大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万众一心、顽强拼搏,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依靠各级政府有效的应急管理,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一)汛情、旱情和灾情2006年,我省汛情旱情灾情呈现以下3个主要特点:1、台风影响早,强度强。有4个台风影响我省,其中第1号台风(珍珠)于5月16日至19日影响我省,为1950年以来影响我省时间最早的一次台风;第8号超强台风(桑美)在我省苍南登陆,登陆时中心气压920百帕,近中心最大风力17级(60米/秒),为近50年来登陆我国大陆强度最强的台风;还有第4号台风(碧利斯)、第5号台风(格美)给我省东南部分地区带来影响。2、降雨量偏少,发生局部洪涝和干旱。2006年全省平均降雨量1414.6毫米,较常年偏少7.8%。4~9月全省平均降雨量为1016毫米,较常年偏少1成。梅雨期只有5天,全省平均梅雨量仅为55.9毫米,比多年平均梅雨量偏少77%,其中杭嘉湖地区为空梅。汛期丽水、衢州、杭州、台州等地出现多次强降雨过程,引发了小流域山洪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造成局部地区受灾。7月下旬至9月份,由于持续高温少雨,部分海岛和山区出现旱情。3、局部灾情严重。据统计,2006年全省洪涝台灾害造成645.4万人受灾,倒塌房屋4.18万间,死亡20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96.7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45亿元。其中苍南、庆元等地受第8号超强台风影响,灾情严重,苍南县死亡152人,直接经济损失达91.24亿元,占该县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136亿元)的67.1%。同时,全省203.52万亩农田一度受旱,其中农作物重旱28.5万亩,干枯7.52万亩,并有15.07万人和2.86万头牲畜发生饮水困难。(二)防御工作1、领导高度重视,决策指挥果断。8号超强台风登陆我省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总指挥回良玉亲临灾区视察,指导救灾工作。国家防总和水利部等国家有关部委领导多次来我省检查指导防汛抗旱工作。省委、省政府一直把防汛保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省委书记习近平、省长吕祖善汛前专门安排一天检查防汛工作,并对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提出要求。在防御台风等灾害中,习近平书记、吕祖善省长、周国富副书记、章猛进常务副省长、茅临生副省长等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在防台风关键时刻,亲临省防指组织指挥,赴灾区指导抗灾救灾,慰问灾民。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赴一线,检查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指挥当地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保证了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有序进行。2、坚持未雨绸缪,精心做好防御准备。省防指在年初研究提出了《关于做好2006年防汛防旱工作的意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一是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防汛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负。省防指在《浙江日报》上公布了全省大中型水库和重要堤防等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名单,并明确了全省水文测报责任人。各地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各市防指也在当地媒体上公布了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宁波等地实行“防汛责任告知”制度,将各项防汛责任书面向责任人报告。二是认真分析防汛形势,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对钱塘江、浦阳江、东苕溪和杭嘉湖等防汛重点地区和重点工程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召开有关地区防汛形势会商讨论会,落实重点流域和重点工程的度汛措施,要求做好防御流域性大洪水的准备。多次召开防汛防旱工作会议和专题研讨会,研究防汛形势,部署防汛防旱工作。杭州市委、市政府举行防汛形势通报会,向驻杭部队、武警通报防汛形势和防御重点。三是开展防汛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开展了全省汛前防汛大检查,省防指对各地的防汛准备工作进行了督查。主汛前,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水库安全管理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衢州、台州等地也开展了明查暗访。四是完善预案预警体系,开展演练。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并推进预案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努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启动重要小流域和重要小(二)型水库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建成实时水雨情预警系统并投入使用,全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得到进一步完善。省政府颁发了《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省防指制定了《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浙江省洪涝台灾害人员避险转移暂行办法》等预案、制度。组织修编钱塘江流域防御1955年型洪水方案、大型水库和重点防洪中型水库应急抢险预案、城市防洪预案。组织编制与审批水库、水闸等重要工程控制运行计划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计划。开展防汛抢险演练周活动,全省有40余个县开展演练,省钱塘江管理局与海盐县人民政府联合开展了防台风预案与钱塘江海塘抢险演练。五是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和防汛物资储备管理。继续组建国家级防汛机动抢险队,衢州支队通过国家防办验收,并启动了台州、温州支队的组建工作。调研编制《浙江省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积极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的防汛物资储备机制。六是加强培训与宣传教育。省防指举办了市、县(市、区)新任防指指挥培训班,对100余名新任指挥进行了培训,还举办了洪水调度等业务培训班。省防指办会同宁波、象山共同举办以“缅怀先烈、铭记历史、以人为本、科学防台”为主题的1956年“八一台灾”5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台州市编制《全民防台风知识读本》,并确定7月10日为防台风日。温州市把防台风知识引入课堂,编写了《台风知识读本》,并作为地方性教材,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各地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广泛宣传防汛防台抗旱知识。3、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御台风灾害。在防台救灾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握台风生成、发展和影响规律,按照“防、避、抢、救”的工作方针,适时启动预案,依靠科学防台,应用机制抗灾,分阶段、分层次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取得了没有一座水库因台风暴雨洪水垮坝、没有一处标准海塘因台风暴潮决口的防汛目标,把灾害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在台风影响前,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分析防台形势,明确防台重点对象和区域;组织海上船舶回港避风和处于危险区域的人员转移,全省有15.59万艘次海上船只回港避风,转移群众153.43万人次;水库河网预排预泄5.70亿立方米。特别是第8号超强台风期间,发布了紧急命令,对温州、台州和宁波市南部等地采取了8项紧急措施,实施了百万群众大转移。在台风影响时,密切监视降雨和水库河网蓄水变化,及时发出预警,转移受山洪和泥石流威胁的群众。认真分析雨情、水情,滚动预报洪水,科学调度水利工程,水库拦蓄洪水12.14亿立方米,发挥了巨大的拦洪作用。以驻浙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为主力军的抢险救援队伍及时营救解救遇险受困群众近万人。在台风影响后,迅速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民政部门救济灾民,卫生部门及时救治伤员,建设部门组织有关企业快速搭建临时过渡房,一周内建成2万平方米临时安置房,确保灾民有房住。电力、通信、水利、交通等部门迅速调集力量,组织抢修水毁设施。中央和省财政安排救灾资金4.4亿元,社会各界踊跃捐助,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在较短的时间内灾区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4、坚持统筹兼顾,防汛防旱两手抓。针对我省水旱灾害交替发生的特点,各级防指密切掌握旱情发展趋势,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确保干旱缺水地区群众基本生活用水。一是加强对水资源短缺区域、重要水源工程和大中城市供水形势的分析监测,及时分析需水、蓄水情况,修编完善应急抗旱供水预案。二是密切监视天气发展趋势,及时启动抗旱预案。舟山、衢州、杭州、湖州等地的部分县(市、区)适时启动了抗旱预案。三是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供水安全。衢州、绍兴、杭州、湖州、嘉兴、金华等地加强用水计划管理,采取打井、翻水等措施增加水源;宁波等地加强水库河网水量的调配;岱山、嵊泗及时启用海水淡化设施;德清、诸暨等地实施人工增雨。省防指办积极与太湖局联系,实施引江济太,使杭嘉湖平原河网蓄水得到有效补充;启动杭州抗咸方案,以保障杭州供水安全;2月中旬,湖州市供水水源遭受污染,紧急协调从杭州青山水库应急放水,减轻了污染影响。5、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总结提高。每次洪涝台旱灾害过后,各级防指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措施。“桑美”超强台风过后,各市防指组织人员到台灾一线考察。温州、丽水市和苍南、庆元县防指认真总结自评,省防指组织了有关专家对“桑美”防御工作进行调研评估,评估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根据全国政协原副主席钱正英院士的意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章猛进,副省长、省防指指挥茅临生亲自抓超强台风防御战略的研究,成立了《浙江省防御超强台风战略研究》课题组,分析风暴潮对海塘,狂风对房屋、海上船只、基础设施,暴雨对城镇和平原洪涝、山洪与地质灾害、水利等基础设施影响及危害,提出了防御超强台风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构建十大防御体系的对策措施。研究成果得到了回良玉副总理和全国政协原副主席钱正英院士,以及国家有关部委领导、专家的肯定。省防指办还组织开展了基层防汛体系和预案体系调研,提出进一步强化乡镇、村及企事业单位防汛体系的建议。各市、县(市、区)防指都因地制宜地开展调研工作,研究防汛防台抗旱中新问题、新情况,提出防御工作新思路、新举措,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2006年,我省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成效显著,得到了中央和省领导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分不开,与驻浙部队官兵和全省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主动参与分不开,也是我们各级防指及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的结果。 二、全面分析把握面临的形势与问题,明确防御工作重点与目标(一)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需求2月初,我们组织召开了防汛形势分析会,从天气趋势、水文预测和主要河流及钱塘江河口、城市、在建工程、小流域防洪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总体上认为今年的防汛形势不容乐观。1、气象预报今年为灾害偏重年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将频繁发生。据省气象局分析,2006年8月热带中东太平洋暴发厄尔尼诺事件,并正在持续中。一般情况下,厄尔尼诺发生年或发生次年我省天气气候较复杂,易出现洪涝、干旱、酷暑、强台风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预计 3~8月总降水量接近常年略偏少,浙北、浙西的梅雨量比前4年有增多趋势,降水集中期较明显,有3个左右热带气旋影响我省,并有强台风影响。2、钱塘江河口江道形势和水文规律的变化。2003年以来,钱塘江流域发生连续枯水年,去年11月测量河口淤积现象仍较严重,江道有效容积仍然偏小,对河口两岸防洪和排涝将带来不利影响。同时1999年以来,全省没有发生过流域性大洪水,按照水文周期的变化规律,发生梅雨大洪水的概率在不断增大。3、防御能力总体偏低。一是我省农房特别是沿海地区农房防台风能力普遍偏低,难以抵御超强台风的袭击。二是“两小”(小流域、小水库)的防洪能力偏低。我省小流域众多、山高坡陡,遇强降雨极易引发山洪和地质灾害,但目前对山洪与地质灾害特别是强降雨引起的坡面型泥石流或滑坡仍缺乏有效的防御措施。同时,还有1000多座水库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农村堤防防洪能力较低,监测预警设施不完善。三是避灾场所严重不足。在防御大洪水和强台风、超强台风需要大规模转移安置群众时,现有避灾场所严重不足。同时避风渔港建设滞后,海上救助能力不强,不能满足船只避风和海上救助的需要。四是基础设施的防御能力偏低。五是在建工程度汛标准不高。4、基层防御工作薄弱。大量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需要基层组织去落实,但目前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的防汛防台抗旱能力薄弱。从现行法律法规来看,对基层组织防汛防台抗旱职责尚没有明确规定,目前基层防汛防台抗旱组织体系不健全,不少基层组织既缺少简明实用的预案和预警设施,也缺乏应急抢险救灾的专业人员、设备、工具和器材。部分地区群众防灾意识不强,存在麻痹侥幸思想,自防自救能力低。5、防指办能力建设仍然滞后。一些地方防指办不适应当前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新要求,基础工作十分薄弱,处置洪涝台旱灾害应急能力低。到目前为止,还有少数县(区)防指办既没有编制,也没有固定的工作人员,仍然存在“汛前凑班子,汛后散摊子”现象。据省防指办调查,市级防指办中有4个市编制人数少于5人,最少的仅3人;县级防指办中还有几个没有编制,没有单独的防汛值班室,设施设备十分简陋。在防汛抗旱任务不断加重情况下,这样的机构显然难以满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要求。6、防汛责任人变动大。今年地方党委、政府集中换届,多数市、县(市、区)的防汛责任人已变动,一批领导干部新任防指指挥、副指挥,没有经历过防御台风和暴雨洪水的实战指挥考验,需要一个熟悉和适应过程。总之,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来说,今年很可能是一个偏不利年景,同时浙江经济社会平稳持续快速发展又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我们不仅要继续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汛抗灾的首要任务,而且要在促进我省城乡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等方面做出新的探索;不仅要保证防洪安全,还要努力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不仅要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水利支撑,还要为新兴工业化进程创造更好的环境,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范围和内涵进一步拓展延伸,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二)抓住重点,明确工作目标2007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按照实施“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部署,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任务,把防御流域性大洪水、强台风、小流域山洪与地质灾害和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作为重点,统筹防汛、防台和抗旱工作。加强以千库保安工程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建设和海塘、堤防、蓄滞洪区的安全管理,提高沿海避风港和基础设施的防台风能力,进一步完善防御工程体系;稳步推进防汛抗旱“两个转变”,强化非工程措施,加强基层防汛防台抗旱组织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防汛防台抗旱综合能力。今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着力提升防汛防台抗旱综合能力,确保重要河流、大中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水库等重要水利工程在设计标准内安全度汛,提高全省特别是沿海地区的防台风能力和内陆山区防暴雨能力,保障台风期渔船安全避风,有效防范强降雨引发的小流域山洪与地质灾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干旱缺水地区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台旱灾害及次生灾害损失。三、扎实做好2007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至关重要。各级防指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五个方面的工作,夯实基础,提升两个能力,形成合力,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目标的实现。(一)加强组织与领导,着力提升防汛防台抗旱合力。1、进一步完善各项责任制,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以防汛防台抗旱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职责和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责任制贯穿到整个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中。省防指将公布2007年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重要堤防、主要蓄滞洪区防汛责任人名单。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各类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各市、县(市、区)防指应将辖区内的水库、重要堤防海塘、蓄滞洪区等工程设施和山洪灾害预警等的责任人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公布;防指有关成员单位也应及时公布相关责任人。尽快调研起草《浙江省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与责任追究办法》、《浙江省洪涝台灾害人员遇难和被洪水围困调查分析和责任追究办法》。严肃防汛防台抗旱纪律,对于因失职、工作不力和违反防汛防台抗旱纪律而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2、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联动机制。各级防指要切实承担起防汛防台抗旱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能,密切监视水雨情、旱情和台风动向,及时处置洪涝台旱灾害。加强各级防指之间、防指办与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建立完善协调与会商机制。各级防指(办)既要及时传达、执行上级防指(办)的有关工作部署和指令,还要及时将当地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情况报告上级防指(办)。气象、水利、海洋、国土资源等防指成员单位要为防汛防台抗旱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及时提供气象、水文、风暴潮的实时信息、预测预报成果和地质灾害监测等信息资料,当好参谋。各防指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并及时将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情况报送同级防指。3、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全民防灾避灾意识。以即将出台的《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为契机,抓好防汛防台抗旱法律法规宣传工作。针对去年以来地方党委、政府集中换届的情况,要对新任防指指挥及成员和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防汛防台抗旱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省防指将组织举办新任市、县(市、区)防指指挥培训班和防指办专职主任(副主任)培训班,市、县(市、区)防指也要举办相应的培训班。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加大防汛防台抗旱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公众防灾知识,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二)加强预案与预警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1、深化细化各项预案,提高可操作性。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国家、省已经出台的预案编制大纲、导则和去年防汛防台抗旱特别是防御超强台风的情况,深化细化各类预案,尤其是要完善防台风预案,细化人员转移方案,并对预案编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漏补缺,形成较为完整的预案体系。汛前,各地要完成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水库抢险预案、城市防洪预案、抗旱预案等防汛防旱预案的修订工作,完善主要河流防御大洪水方案,在建工程必须编制度汛方案。5月底前,沿海地区要完成防台风预案修编工作。全面推进并基本完成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这项工作各地进展不平衡,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落实到位。各级防指成员单位和其他有防汛防台抗旱任务的单位要根据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和近年来防汛防台抗旱实际,及时修订渔船回港避风,地质灾害防御以及电力、通讯、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防洪防台、抢险救灾等防汛防台抗旱预案,修编的预案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和发布。要抓好预案的落实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开展防汛抢险演练,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各级防指要抓好5月份最后一周的“全省防汛抢险演练周”活动。2、完善监测预警系统,加强预警能力建设。加强气象、水文、海洋、地质灾害等监测设施建设,合理布局监测站点,适当增加沿海和内陆山区站点数量,提高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分级负责,分级把关。各级防指要整合现有的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防汛防台抗旱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远程会商系统,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延伸到乡镇和重要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并加强维护管理;加快重要防洪中型水库洪水预报调度系统建设。要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不断提高预测预报能力,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以最快的速度将异常气象预警信息传递到千家万户。水利部门要加快重要小流域、重要小(二)水库水情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和小流域山洪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列入2006年建设计划的要确保在今年主汛前投入运行,并抓紧开展2007年建设计划项目的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在建设中要严格按照省防指、省水利厅有关系统建设要求,切实做到“两统一”,即采用全省统一的水雨情数据库,实时信息统一进入全省实时水雨情短信通讯平台,确保信息全省共享。继续开展重要水利工程远程图像监视系统建设。全面实施浙江省暴雨预警网格化系统建设。加强风暴潮的监测、预报,加快全省渔船指挥救助系统建设,加强渔船防台风预警工作。进一步完善以监测预警、群测群防为主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地质灾害的预警能力。3、加强防汛抗旱应急调度,提高科学调度水平。在汛前,各地要完成水利工程控制运行计划的修编工作,及时修订抗旱应急供水方案,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大型及重要中型水库和重要大型水闸的控制运用计划由省防指、水利厅核准,严格执行水利工程控制运用计划。加强前期洪水管理、实时水雨情监测和洪水预报,及时会商,完善沟通与协调机制。开展水库汛限水位动态管理和水库群、平原水闸联合调度研究和试点,努力实现水利工程效益最大化。针对我省水旱灾害交替发生的特点,密切监视天气发展趋势和水雨情变化,目前宁波、舟山和玉环、洞头等沿海、海岛地区供水形势较为紧张,要树立长期抗旱思想,及时分析掌握水库、河网蓄水和用水情况,加强对水资源短缺区域、重要水源工程和大中城市供水形势的分析监测,把引水、节水、限水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要切实做好跨地区调水的协调和杭州抗咸工作,继续做好引江济太的相关工作。在确保防汛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调度,保障供水安全。气象部门要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4、完善抢险救援机制,提高抢险救援能力。加强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和抢险物资设备储备与调配管理,建立健全分级负责、社会联动、区域互助、军民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机制。加强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应急抢险救援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决策支持作用;加强防汛抢险、海上搜救和抗旱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抢险救援和抗旱救灾能力。加强与驻浙部队、武警部队联系,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抢险救灾主力军作用。沿海和山区乡镇要逐步配置必要的应急抢险设施设备,提高基层抗灾自救能力。加强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积极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的防汛物资储备机制。制定《浙江省防汛物资储备定额》,规范各级防汛机构和重点地段、重要工程防汛物质储备的品种、规格和数量,规范调用程序,满足防汛应急抢险需要。(三)加强工程建设与管理,着力提升工程防御能力。1、加快水(台)毁工程设施修复和以千库保安为重点的病险工程除险加固建设。去年的台风、洪水造成苍南、庆元等地大量的房屋倒塌和电力、通信、交通、水利、渔业等基础设施受损。各级防指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水(台)毁工程设施修复与重建的监督、指导,尚未完成修复和重建工作的要力争在汛前完成;一时难以完成的,应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并落实责任。各级地方政府及水利部门要加大千库保安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基本完成我省第一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任务,全面完成千库保安一期工程建设任务,并及时启动千库保安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加固与海塘不配套、工程老化严重的沿塘水闸,按计划完成海塘和水闸的加固和配套改造任务。继续开展中小河流的主要堤防建设和河道疏浚、清障,提高堤防防洪能力和河道行洪能力。加快重点防洪、排涝和抗旱水源、引水工程建设进度及配套完善,落实在建工程度汛措施,加强蓄滞洪区的规划与建设,不断提高工程防御能力。2、加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监管,水利部门要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水库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水库巡查责任,出台小型水库巡查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水库业主和管理单位要加强大坝维修养护,完善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对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的大中型水库闸门启闭设施进行专项检测和更新改造工作,积极推进水库标准化建设。水利部门要加强堤防、海塘的维护管理;加强蓄滞洪区的安全管理,禁止在蓄滞洪区内建设永久性的非防洪设施,确需要建设的,必须进行洪水影响评价,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3、加强避灾工程建设与管理。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快避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按照集中避险和分散避险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一批质量较好的学校、影剧院、会堂和办公房等公共设施作为公众避灾场所;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村镇公共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安全避灾场所;农村在新建、重建房屋时,鼓励把其中一间或一层建得更牢固一些,作为受灾时的家庭临时避灾点。要加强对避灾场所房屋建设质量的监管和指导,确保避灾场所房屋的质量。要加强沿海渔港规划与建设,逐步形成以国家中心渔港为龙头,一、二级渔港为骨干,三级以下渔港和天然避风岙口为基础的渔港网络。建立完善避灾场所的安全监管体系,制定避灾场所管理办法,明确避灾场所的管理单位和责任部门,确保避灾场所的安全。4、加强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建设与管理。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镇、交通规划建设的监督与指导,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必须符合防洪防台要求,严格地下隧道、地下立交通道、大型地下商场和车库等地下工程的防水设计规范,加强排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组织研究电力、通信、市政等基础设施的防洪、防风设计标准,通过适当提高设防标准和加固改造等措施,增强抵御强台风、大洪水能力。加强对广告牌等高空设施的统一管理,提高高空设施的抗风能力。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强新建农房规划、设计、施工和监管,研究村镇新建房屋抗灾技术,组织指导农房建设;继续开展农房普查,对农房进行安全鉴定,宣传农房抗灾常识。大力推进政策性农业、农房保险和渔业互保工作。(四)加强日常基础工作,夯实防汛防台抗旱基础。1、完善防汛防台抗旱法规制度。《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已经省人大一审通过,即将正式颁布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推进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各级防指及成员单位要针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修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2、加强基层防汛防台抗旱组织体系建设。健全基层防汛防台抗旱组织,有防汛防台任务的乡镇(街道)要设立防汛防台指挥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有防汛防台任务的行政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要设立防汛防台工作组。创新基层防汛防台抗旱组织模式,鼓励和扶持成立民间防汛防台抗旱组织。加强调研,推进基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3、加强形势分析会商和研究。各级防指要及时组织水利、气象、海洋等有关防指成员单位领导和专家进行防汛防台抗旱形势分析会商。在汛前,省防指(办)要重点研究分析钱塘江、浦阳江、东苕溪、瓯江等重要流域的防汛形势,落实重点流域和重点工程的度汛措施,做好防御流域性大洪水的准备。在汛期,各级防指(办)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根据气象预报和汛情、旱情变化,及时组织开展洪水、台风、干旱等分析会商,提出防御对策。按照防御超强台风的战略对策要求,在钱塘江二线海塘(备塘)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浙东沿海二线海塘的现状调查,提出配套完善措施。加强全省抗旱能力分析研究,提出抗旱的对策措施。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加强船舶在港内避风的顶风能力研究,提出安全防范措施。电力、交通、通信、市政等部门要加强基础设施防洪防台能力研究,提高防御能力。4、加强信息管理和总结评估工作。各级防指及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管理工作,按照国家防办《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提高信息掌握、整理、核实、上报工作的质量和时效性。规范信息发布,各级防指(办)要确定1名新闻发言人,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汛情、旱情、灾情和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情况。要坚持准确及时发布,正确引导舆论,在重要信息发布前,各市、县(市、区)应将发布的内容报上级防指。每次洪、涝、台、旱灾后和汛期结束后,各级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要及时开展总结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对策措施。各市及受灾严重的县(市、区)和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的总结评估报告应及时报省防指。5、加强各级防指(办)能力建设。按照机构健全、管理有序、运转高效、程序规范的要求,加强各级防指(办)能力建设,充实力量,完善装备,提高洪涝台旱灾的应急处置能力。经省编委批准,省防指办已转为行政机构,实现了机构性质与防汛防台抗旱行政职能相一致。尚未理顺关系的市、县(市、区)防指办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机构编制部门的理解、支持,依法确定防指办的机构性质、级别和编制,使之与所履行的职责相适应。加强防汛防台抗旱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各级防指办工作人员素质。严格实行汛期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各级防指办电话、传真必须有人值守。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监视雨水情,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洪涝台灾情和险情。省防指办要开展市、县(市、区)防指办能力建设调研,研究制定市、县(市、区)防汛防台抗旱综合能力考评指标。(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防指要进一步完善防汛防台抗旱检查制度,加强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办,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度汛。省防指将研究建立持证监督检查制度,建立防汛防台抗旱检查专家库,有条件的地方可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推进防汛防台抗旱检查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要加强对各类水库、重要堤防、重要海塘、重要水闸、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安全、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物资准备、预案修编、防汛指挥及水雨情测报系统等的监督检查。防指成员单位要组织对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防汛防台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各类在建工程和涉水涉河项目的安全度汛进行专项检查。汛前,各级防指及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省防指制定的《浙江省防汛检查工作要求(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开展防汛大检查。汛期,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检查工作,特别是在台风、暴雨、洪水影响期间和前后,要加密检查;各级防指及成员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同志们,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我们一定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实践新时期治水理念,稳步推进防汛抗旱“两个转变”,扎扎实实做好今年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