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加强浙东海塘与水闸维修养护和除险加固工作,做好海塘与水闸的检查观测、维修养护和技术认定等工作,规范省级海塘水闸维修加固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配合做好水闸注册登记工作,在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我厅制定了《浙东海塘工程维修养护技术规定(试行)》和《浙江省小型水闸安全技术认定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要求认真执行。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及时与省水利管理总站联系。 附件:1、《浙东海塘工程维修养护技术规定(试行)》 2、《浙江省小型水闸安全技术认定办法(试行)》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主题词:海塘 水闸 技术 管理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