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文件 |
浙水管〔2006〕30号 |
关于要求上报2007年度千库保安工程 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做好2007年度千库保安工程建设计划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是实施“2003~2007千库保安规划”的最后一年,对规划内尚未保安加固的二、三类坝水库,各地要列入2007年的建设计划。 二、请各有关县(市、区)将辖区内拟列入全省2007年度建设计划的水库基本情况按附件二格式于7月31日前行文(同时附电子邮件)报所在市水利局审核。 三、各市水利局在审核汇总上报材料后,按附件一、附件二格式于8月20日前行文(可仅附附件一)报我厅,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邮件至zjsk1000@163.com。 四、各地要将列入2007年度建设计划的千库保安项目所需加固资金列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同时抓紧完成大坝安全鉴定(技术认定)、保安加固工程设计及方案审批工作,按《浙江省水库保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要求,将项目申报有关详细材料于9月底前报我厅和省财政厅。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水库 建设 计划 通知 |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06年7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