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6年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2006-02-28200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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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6年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浙水办人〔2006〕3号

 

关于印发2006年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局)、总站、中心,厅属各单位:

根据有关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文件精神,现将《浙江省水利厅2006年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培训班的主办单位和办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培训目标,制定周密的培训方案和教学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努力提高培训质量。严格执行教育培训管理的有关规定,禁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

二、凡未列入今年培训计划的,原则上不得面向全省水利系统办班,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我厅人事教育处审核。

三、列入培训计划的,由主办单位或办学单位凭办班通知和培训人员考核结果名册报我厅人事教育处审核、备案。取得培训证书的,可作为公务员知识更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技术工人岗位培训所要求的课时计算,并按规定享受请假、报销等待遇。

四、从2006年起,在我厅系统全面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登记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培训,要由主办单位、办学单位及时在登记手册上进行登记、盖章,所在单位验证确认。登记培训内容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晋级、晋升和职务聘任的条件之一。

五、对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函告我厅人事教育处。

附件:浙江省水利厅2006年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表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06年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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