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厅纪检组长杨月美到宁波、象山、慈溪等地调研党风廉政建设2006-09-01200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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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厅纪检组长杨月美到宁波、象山、慈溪等地调研党风廉政建设

 

 

    8月28—31日,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杨月美在宁波市水利局局长金俊杰、副局长倪勇康、政治处主任叶荣斌,厅监察专员办公室副主任涂家焰等陪同下,到宁波调研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地考察周公宅水库、河道治理、围垦等水利工程,检查指导工作。

调研期间,杨月美组长在听取宁波、象山、慈溪等市、县水利局关于水利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时指出,近年来宁波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水利,水利部门积极当好参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水利改革特别是水资源优化配置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作用。与此同时,各级水利部门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水利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围绕水利中心工作,积极构建惩防体系,突出工作重点,落实预防措施,确保“三个安全”,取得了明显成效。

杨月美要求,水利系统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持之以恒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廉政建设要求贯穿于水利各项业务工作过程中,渗透到业务工作各个环节,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做到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坚持抓源头,用改革的办法解决腐败的深层次层次问题,深入构建具有水利行业特色的惩防体系,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加强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要不断完善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用制度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纠正不廉行为。要坚持惩防并举,对违纪违法案件坚决予以惩处,严肃纪律,有效保护干部安全。

 杨月美强调,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作廉洁自律的表率。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领导干部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今年省厅结合水利行业特点,提出抓好“六个不准”规定的落实,水利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凡重大资金安排、干部使用、重大事项等都要经党委(党组)集体研究,不准个人说了算。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加强党内监督。

杨月美组长要求,水利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认真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等工作,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素质。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来源:厅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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