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月美组长在台州调研党风廉政建设时强调:深入构建惩防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06-04-07200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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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月美组长在台州调研党风廉政建设时强调:深入构建惩防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44日—47日,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杨月美在台州市水利局局长黄明掌、纪委书记武桂荣,厅监察专员办公室副主任涂家焰的陪同下,到台州调研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调研期间,杨月美组长在听取了台州市及仙居、玉环、温岭等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时指出,近年来台州市水利系统在水利建设和改革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围绕水利中心工作,构建惩防体系,突出工作重点,落实预防措施,确保“三个安全”,取得了明显成效。

杨月美指出,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惩防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年。各级水利部门要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深入构建水利系统惩防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认真学习党章,加强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开展“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要不断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关口前移,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用制度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要严肃纪律,强化监督,把监督工作落实了水利工作的各个环节,使工程上去,干部得到锻炼、培养。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责任制的要求,把惩防体系的任务落实到实处,做到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作廉洁自律的表率。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领导干部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今年省厅结合水利行业特点,提出抓好“六个不准”规定的落实,水利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凡重大资金安排、干部使用、重大事项等都要经党委(党组)集体研究,不准个人说了算。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加强党内监督。

杨月美组长要求,水利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认真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等工作,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素质。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来源:台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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