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6月19日讯】今天下午,我厅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全省水政监察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水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前一阶段水政监察工作,交流各地水政监察工作经验和做法,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水政监察工作任务。会议要求全省水政工作者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克服困难、执法为民、扎实工作、努力维护全省良好的水事秩序,开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新局面,为全面推进防洪安全,水利可持续发展,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有力保障。 厅领导陈川、陈岳军、章国方、杨月美出席会议,并为台州水政监察支队等17个先进单位和胡水平等29位先进个人颁奖。陈岳军副厅长主持会议,章国方副厅长作题为《再接再厉 开拓进取 全面推进我省水政监察工作》讲话,温州市、上虞市水政监察支队等5个单位在大会作了典型交流发言,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在杭州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代表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回顾总结了全省水政监察工作。近十年来,我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狠抓水政监察队伍建设,以1997年成立省水政监察总队为标志,从起步,发展壮大,到基本形成了完整的队伍网络体系。到目前为止,全省共成立水政监察队伍98支(其中设区市和钱塘江水政监察支队12支,县级水政监察大队85支),水政监察队员3000多人,全面纳入规范化管理。同时建立和完善了水政监察制度、队伍考核制度,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了水政监察人员的素质,执法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各地水政监察队伍,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形成了坚持水政日常巡查、水法规持久宣传和集中性专项整治执法活动相结合水政监察路子。据不完全统计,2001——2006年,全省各级水利部门查处违法水事案件21967起,结案20998件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978件。共罚款2939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989万元。调处省内水事纠纷1062起,省际纠纷4起。有效地打击了各类水事违法活动,维护了水利法制的权威,为保障防洪安全、维护水事秩序和社会的安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会议在高度肯定过去水政工作的同时,分析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政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指出,近几年来,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先后颁布和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省人大和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水文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赋予我们水行政主管部门很多监督检查的职能和责任,对水政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社会法制意识的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我们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同时,我省一些地方违法侵占河道,占用水域,违法采砂,不按规定实施取水计量和水资源费征收;建设项目不严格实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等现象比较普遍;各地局部经济发展和部门利益而引发的各类水事违法重大案件依然存在;一些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志对水政监察工作在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中的重要地位和保障作用认识不够充分,队伍建设和水政执法有畏难情绪严重,水政执法部门人员缺乏严格执法的决心和勇气,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影响了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形象。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水政监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以及在推进水政监察工作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会议强调,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部署,水利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肩负着重要职责。水政监察工作是水利工作和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密切相关。水行政执法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重要手段,执法为民,尽最大努力维护好良好的水事秩序,打击和遏制水事违法行为,保护和实现人民群众从事水事活动的合法权益,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基本要求,也是水利发展的要求。 会议要求,各地水政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正确把握水政工作方向,把水政工作贯穿于防汛抗旱、水利建设、工程管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整个水利工作之中。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水利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的法治环境,突出抓好防洪、水土保持、河道管理、取水许可、节水型社会建设以及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水政监察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执法相结合,要抓住本地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办大案要案,开展执法大检查和专项执法活动,集中打击水事违法行为,严格执法。要认真做好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建立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特别是要把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作为重点,加强对已发生的水事纠纷的协调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继续加强水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水政执法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廉洁自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诚信执法,维护水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的高素质水政工作队伍。 
厅领导出席会议 
颁 奖 
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 
会 场 来源:厅办 作者:谢根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