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11、1 全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启动电视会议一结束,分管厅长马上召集厅办公室、水保办、政策法规处、水政处、河道总站等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讨论并部署我省专项行动开展工作。 会后,制定了《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市县。文件中明确了本次行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提出通过开展这次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增强行业部门、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巩固省以上立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率,提高市、县级立项开发建设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率,重点是要提高全省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率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率;提高各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结合浙江实际,我省专项执法行动拟分四步进行,即调查摸底阶段(2007年10月~2007年11月)、现场检查阶段(2007年12月~2008年2月)、重点督查阶段(2008年2月~2008年4月)、总结阶段(2008年4月~2008年6月)。要求各市县要从组织保障、宣传发动、资金装备保障、激励机制等几个方面做好保障措施。 省级启动和培训会议安排在11月7日进行,各市县按部、省要求,正在制定切合各地实际、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有些市县已正式开始了第一阶段的调查摸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