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省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浙劳社厅字[2007]180号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准何永海等
86位同志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复函
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报送水利技师评审结果的函》(浙水人[2007]6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函复如下:
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劳社培[2006]122号)精神及相关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确认何永海等86同志具有相关职业(工种)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其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起始日期为2007年10月12日。
附件:2007年浙江省水利行业特有工种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人员名单
二00七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