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落实水利部《关于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全省水保处长(主任)的会议精神,嘉兴市水利局制定《嘉兴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落实全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嘉兴地处杭嘉湖平原地区,受“平原地区无水保”思想的影响,嘉兴市的水土保持工作举步艰难,市及市以下立项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和验收率都不如人意。为扭转被动局面,嘉兴市水利局以这次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开展了全市的水土保持建设的整治工作。水利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水保处、防办、河道管理处、局办、水政水资源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嘉兴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项行动小组联络员。为确保此次执法专项行动的有序展开,嘉兴市水利局主要狠抓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舆论宣传,重点向房地产开发商、在建工程的业主进行水保法的教育,对领导、市民进行水保法的宣传。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重点布置市和各县(市、区)的水保专项行动任务。三是以“提高水保方案编报率、巩固水保方案实施率和强化水保工程验收率”为目标,推动嘉兴市水土保持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整个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通过调查摸底、现场检查、重点突击、总结提高,全面落实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将加强我市干部群众和开发建设项目业主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和水保生态意识,全面促进和提高嘉兴市的水土保持建设、防治工作,并为嘉兴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和生态城市创造有力的基础条件。 来源:水保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