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水利厅的部署,为有效开展专项行动,结合金华市实际,金华市水利局于2007年11月12日印发了《金华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水政处长、办公室主任、水保办主任、水政支队长为成员的专项执法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制定了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 目前,大部分县(市、区)调查摸底工作基本完成,对完建、正建项目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接下去将对项目进行实地检查,省、市立项项目由市水利局会同项目所在地县级水利局进行检查,县级立项项目由县水利局负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全面分析原因,分类整理,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来源:金华市水土保持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