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利部开展的全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的需要,是切实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良好契机。自专项执法行动正式启动以来,衢州市专项执法行动紧扣部、省重要精神,抓住契机,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广泛宣传,专项执法行动正在有条不紊,有声有色,由面及点,由点及面地开展。 一、有组织、有计划,为落实好专项执法行动提供重要保障 要切实落实好专项执法行动,不走过场,有始有终,必须要有组织、有计划,这是衢州对专项执法的认识。水利部启动专项执法行动仪式后,衢州市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分别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各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把专项行动列入各县(市、区)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根据水利部和省厅的精神,结合衢州市实际,制定并印发了《衢州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展开,即:宣传发动、调查摸底,上下联动、全面检查,限期整改、跟踪督察,抓出典型、重点处理,总结规范、长效管理。 方案提出了要紧紧抓住专项执法行动的良好契机,摸清底子,理清思路,抓住重点,强化弱点,曝出盲点,突破难点,推动水土保持工作上新台阶。各县(市、区)水利局也根据辖区的实际特点,印发了专项行动方案。在制定总体方案的基础上,把任务分解到每个月,落实到每个人,让专项执法行动月月有重点、有亮点,专项执法行动结束后,串点成圆,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重宣传、强意识,为落实好专项执法行动营造声势 为了营造氛围和声势,使专项执法行动有声有色,衢州市水利局抓住各种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水土保持法》、《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指南(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宣传水利部开展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主要精神。一是在局门口和人口密集区以及开发建设项目集中的地方悬挂宣传标语,使广大干部群众能够了解并意识到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主要精神和重要性,使水土保持的国策意识能够深入人心;二是在《衢州日报》头版上刊登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情况;三是邀请衢州电视台与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报道,并对水利部重点工程黄衢南高速公路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如何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如何融服务、监督和管理于一体,做到依法依规、文明执法、主动服务的情况进行专门报导,以重点带动一般,真正体现水土保持工作在开发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性;四是召开了以在建开发建设项目业主和发改委、经委、规划、环保、国土、交通、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和西区等相关部门共60多人的全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座谈会,传达了水利部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主要精神和省、市专项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使他们能更深的了解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听取了建设业主们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管理和被管理者面对面,增进了交流,确立了共同点,取得了相互理解和支持,从而更有效地推动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五是建立专项执法行动简报制度,及时通报各县(市、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推广先进经验,通报不良和落后的情况,形成压力,全面推动。 通过这些简单而有效的宣传和发动,衢州市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有着浓烈的氛围、良好的声势。 三、建制度、重管理,为落实好专项执法行动打好基础 为了从根本上开展好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使专项行动能够有效地推动水土保持工作。衢州市水利局具体分析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中薄弱环节,认真梳理、找出根源、对症下药,以强带弱。一是积极争取人大、政府和政协的支持,充分发挥各级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支持。局领导多次向市人大、政府和政协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取得人大、政府和政协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市人大把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列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市政府将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列入全市水利工作会议的主要议程,并将下发《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同时加强与发改、国土、交通、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和协助,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为了规范小水电开发、防洪堤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等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三是与国土联合下发“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明确水土保持是采矿许可证核发、年审以及矿山闭坑验收的前置条件,并建立了矿产资源开发水土保持年审制度,从源头上预防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四是为了强化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现场踏勘,严把水土保持和方案审查、审核和审批关,保障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质量,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水利局加强档案管理,以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数据库,完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基础工作。 四、树典型、找差距,为落实好专项执法行动确定目标 衢州市辖六个县(市、区),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各地的水土保持工作虽有各自的特色,但发展很不平衡,针对这种现状,衢州市水利局有的放矢,深入挖掘水土保持工作的亮点,找出存在的差距和原因,采取互学互帮,携手共进的方式。为此,专门召开了全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现场会,推广监督管理工作做得好的常山县的经验。通过观看现场,听取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推动专项执法行动,以达到通过这次专项执法行动,促进各地水土保持工作的平衡发展,使水土保持在钱江源头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通过现场会,也促进了其他县(市、区)在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有新的进展。 同时,衢州市非常清醒地意识到自身的薄弱环节,一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尚未到位;二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亟待加强和规范;正视自身的不足,借助专项执法行动的声势,切实解决和改善存在的问题,为水土保持工作明确了目标。目前,衢州市政府已同意成立衢州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五、抓重点、及全面,为落实好专项执法行动树威信 为了能够摸清“底子”,衢州市水利局设计了各种简单而明了的调查表,各地充分发挥乡镇水利员和水管单位的作用,对2003年以来已经完建但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项目进行一次拉网式调查,摸清现状,建立档案。针对市级及以上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权一方案三同时制度”落实较好,而市以下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相对较差的情况,采取以点带面、以重点带动一般、分类进行处理的方式,检查、督办相结合,撒网于面上,收网于点上,调查于面上,处理于点上,使问题越来越集中,从而采取对策,不放过一个盲点,抓大不放小,并且按项目性质,联合各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通过调查、督查,树立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威信,也凸显了专项执法行动的认真和严肃。 经过努力,衢州市已全面完成了专项执法行动的调查摸底工作,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正在进行现场检查阶段的工作。衢州地处钱江源头,是全国第三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虽然衢州的水土保持工作正在脚踏实地地向前迈进,但由于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再加上独特的自然条件等因素决定,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水土保持工作可谓任重而道远。因此,衢州市牢牢抓住专项执法行动的良好契机,明确方向,在下步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继续深入宣传,邀请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随同进行实地检查、跟踪报道,既要树立水土保持工作的典范,同时也要曝光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从正反面进行曝光,显示水土保持法的严肃性,树立水行政执法部门的威信。同时对07年编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开发建设项目在《衢州日报》上进行公告。 二是专项执法行动中要及时采集亮点,采取阶段总结会、座谈会、专题报导等各种形式进行推广交流先进经验,以便共同推进。 三是争取部门支持和各级力量,采取横向互动、上下联动的方式,全力做好现场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对所有项目进行地毯式现场检查和督促整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决不走过场。 四是强化考核,将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列入08年市水利局对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并细化考核指标,进一步提高各地对专项行动的重视程度。 五是加强沟通交流,以工作简报、阶段总结等形式,通报各县(市、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和存在问题,同步提升各地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水土保持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依法行政是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自1991年颁布实施《水土保持法》以来,衢州市的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问题还不少,任务还很中,只有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形成社会化大水保的格局,只有真正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水利人的职责,依法管水保,依法治水保,才能让水土保持工作真正迈上新台阶。水利部开展的全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是一次机会,也是一次挑战,衢州市水土保持工作将把握机会,在巩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的基础上,推动衢州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