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为本、我省进一步加快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第九期)2008-02-02200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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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简报

 

第九期

浙江省水利厅农建办                                      2008年01月31日

 

以民为本,我省进一步加快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

 

 

2003年,我省以自来水进村入户为标准,以实现农村饮水安全为目标,在试点和普查的基础上,提出了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总体方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列入“五大百亿”工程之中,并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全省农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至2006年6月底,全省已解决482万农村人口饮用水不安全问题,提前一年半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千万农民饮用水一期工程”解决450万的目标任务。2006年底,省政府作出“两年攻坚,一年扫尾,三年基本完成”的工作部署,将原定2012年实现的“千万农民饮用水二期工程”目标提前3年,力争在2009年完成,率先在全国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007年,全省解决农村饮用水不安全人口305万,超额完成解决165万、力争达到200万的目标,分别为年度目标任务的185%和153%。截至2007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投入60.5亿元,新增农村供水规模215万吨/日,受益行政村9213个,总受益人口833万人,全省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提高到86%。目前,建设进度平均达到1天1万人,是我省针对农民饮水问题力度最大、速度最快、措施最强的时期,标志着更高水平、更大规模、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农村饮水工作进入了历史性的新阶段。

一、深入调查,科学规划,抓好前期基础工作

2002年起,省水利厅先后组织了涵盖农村饮用水现状、农村饮用水水质、管理体制、投资机制及财政扶持政策等内容的8次调查,完成了《浙江省城乡供水一体化调研报告》、《浙江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研究》、《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报告》、《浙江省农村饮用水水质抽样检测报告》、《浙江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投资机制调研报告》、《浙江省农村饮用水工程经营管理体制调查报告》和《浙江省农村饮用水工程财政扶持政策研究》等一系列调研成果,为规划编制和政府决策提供了充分的依据,这些成果多次获得省政府优秀调研成果奖,习近平、吕祖善、周国富、章猛进、茅临生等省领导分别做出重要批示。全省先后编制完成《浙江省城镇供水水源规划》、《浙江省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浙江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近期实施规划》、《浙江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2003-2007年实施方案》、《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十一五”规划》等一系列规划。

二、分解目标,落实责任,抓好组织保障工作

按照规划,各地将任务分解到各工程建设项目,将人口细化落实到村到户,由此奠定良好的工程建设管理基础。2003年以来,省政府与各市政府和水利厅就“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签订了“一期工程”、“二期工程”目标责任书。2005年起连续4年把“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十方面实事”之一。2006年,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把“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列入了《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省水利厅把这项工程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省政府的水利“大禹杯”竞赛评比内容。各市、县党委、政府成立专门负责农村饮水工作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市对县、县对乡镇层层签订责任状。各级党委、政府把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实事工程、德政工程摆在水利工作乃至农村工作的首位来抓,切实保障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技术指导,严格督查,抓好工程建设管理

2007年3月,省水利厅成立千万农民饮用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整合力量,加强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技术指导。相继制定《浙江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农村饮用水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建设管理活动。对上报项目进行技术方案审核和工程投资审价,对市、县主持验收的项目进行抽查。为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在加强巡查和监管的基础上,还依靠社会力量加强监督,每年将农村饮水项目在浙江日报、浙江水利网等媒体上公示。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项目管理办法,依据规划编制工程设计方案,重视膜处理技术、一体化净水设备、PE管材等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省水利厅每年开展供水工程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建设与运行管理、工程设计等培训工作,共组织了4期500多人次的培训,提高了市县水利部门和农村水厂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财政扶持,分类指导,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

各地积极研究制定适合实际的扶持政策,通过财政投入、财政贴息、银行贷款、土地出让、企业投入、社会捐资、集体分担、村民自筹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在已完成的60.5亿元总投资结构中,中央占2%;省财政占13%;市、县财政占35%;乡镇占10%;村集体和农民自筹占20%;水厂企业占10%;民间资本占10%。①中央补助和省补助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对发达地区以加强技术指导、考核监督和奖励为主,以促进全省区域平衡发展。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情况,省级以上财政按工程投资分别给予10%、20%、40%补助扶持。省财政专项资金逐年增加,2003年4000万元,2004年6000万元,2005年1亿元,2006年1.2亿元,2007年4.25亿元。中央累计支持我省1.2亿元。②“省管县”财政体制下,浙江省杭州、温州、舟山等市财政对所属各县出台奖励、扶持政策,年度市财政扶持资金超过1000万元。全省有21个县(市、区)年度财政安排超过1000万元,其中永康、浦江、富阳、武义、诸暨等县(市)年度财政投入超过5000万元,县级财政累计投入约20亿元。③鉴于省内民间资本充裕,民间投资意识很浓,有些规模较大的乡镇水厂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城镇供水行业,如长兴县有10几个乡镇都通过市场化运作。全省民间资本投入约6亿元。

五、广泛宣传,建管并重,提高信息化水平

2003-2007年,全省先后组织召开了10次农村饮用水工作会议、现场经验交流会,印发《浙江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指导性画册》等资料,召集10多家新闻单位召开了2次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新闻通报会,借助电视、报纸、网络等传媒途径和简报、浙江水利网等专栏,大力宣传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省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开展“关注农民饮用水共创和谐小康村”暑期宣传活动,2007年12月还被中央宣传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国家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授予“2007年度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称号。我省积极探索创新管理体制,在工程建设前和方案设计时就考虑、并明确工程建后管理主体。单村或联户供水工程,产权归集体所有,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或村委会管理;社会效益为主,兼有一定经济效益的水厂,参照“股份合作制”模式组建经济实体;有一定规模的乡镇供水工程按“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所有”,明晰产权,按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经营管理。按照省政府文件的要求,部分县(市)设立了农村饮用水工程管理维护专项经费,努力做到有一笔专项管理经费,有一支管理队伍,确保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为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我省从2003年开始研究建立农村供水信息系统,2007年着力开发农村饮水安全信息系统,目前完成基础数据进审核整理,完成系统建设方案编制和数据库结构设计,大部分数据已经入库,电子地图基本完成。

 

 

送:省委副书记夏宝龙、常务副省长陈敏尔、副省长茅临生、省委副秘书长王良仟、省政府办公厅主任俞仲达、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陈龙,水利部农建办、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农办、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级有关新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厅领导

发:各市水利局,厅机关各处室

编辑:吕天伟                   审核:吴加宁              签发:姜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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