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水电灾后调研指导及防汛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2008-02-22200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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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水电〔2008〕4号

关于开展农村水电灾后调研指导及防汛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近期我省遭受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农村水电设施损失严重。据统计,我省260座农村水电站及486.3公里输电线路受损,直接经济损失约8300万元。为及时了解我省农村水电的受灾受损情况,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水电站安全度汛,经研究,决定开展农村水电灾后调研指导及防汛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组安排及检查时间

成立3个检查组,分别由厅领导带队,对杭州市、金华市、衢州市进行检查,检查重点为在建或已建水电站的损毁情况和2008年农村水电安全度汛情况。检查时间为2008年2月27日。检查组成员及行程见附件。

 

二、检查方式

检查组首先踏勘工程现场,然后听取项目所在地市、县水利局关于农村水电安全度汛、安全运行、雨雪冰冻受灾情况及灾后复建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检查组提出有关意见和措施建议。

 

三、检查内容

(一)在建水电项目是否按“四制”要求开展建设;有无编制工程安全度汛方案,度汛方案应包括度汛标准、措施和控制运行计划等内容;对汛期及汛后的工作安排是否明确,遭遇超标准洪水是否有应急措施等。

(二)已投产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程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及水电安全监察员配备情况;机电运行工持证上岗情况等;水电站及其配套设施的安全度汛预案、水库调度控制运行计划编制与报批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三)《浙江省农村水电安全生产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水电站年检工作的准备情况;水电站更新改造情况等。

(四)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农村水电站及输变电设施受损情况等。

附件:检查组成员及行程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农村水电  工作  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08年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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