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工作座谈会的通知2008-03-28200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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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会议通知)

 

2008〕40号

 

关于召开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各市水利局、义乌市水务局,试点县(市、区)水利(水务)局:

 

为了探索建立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工程长期发挥效益,根据《关于开展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试点县建设的通知》(浙水农〔2008〕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召开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交流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经验,部署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试点县工作任务。请余姚、永康两市作典型经验介绍,其它试点县提出工作计划进行会议交流。

二、会议参加人员

各市水利局分管负责人,试点县水利(水务)局分管局长,厅千万农民饮用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4月2日下午报到,会期1天。

会议地点:余姚太平洋大酒店(南滨江路168号)。

联 系 人:余姚市水利局,奕永庆,13505788866;

邵建钢,13905847271;

省农水总:邱尧林,13957171402。

 

附件:座谈会参加单位名单

 

 

○○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08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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