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并重,余姚市实现农村饮水安全目标(第十一期)2008-04-11200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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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简报

 

第十一期

 

浙江省水利厅农建办                                                                              2008331

 

建管并重,余姚市实现农村饮水安全目标

 

为统筹城乡发展,切实解决农民饮水困难,余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工程。2005年至2007年,该市农民饮用水项目皆被列为实事工程。目前,该市新建村级供水站200个、水源工程28处,铺设各类管道1520公里,完成投资1.2亿元,受益人口21.1万人。同时,已初步建立“责任明确、监督到位、制度健全、供水安全、收缴水费”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设优质饮水工程

1、建设速度快。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的要求,余姚市仅用三年时间,完成涵盖所有行政村和自然村,实现村村通水的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任务,比原计划提前2年完成。根据地理、经济等客观条件的不同,余姚市因地制宜,以管网延伸和分散供水两种方式,推进农民饮用水项目建设。其中,管网延伸受益行政村35个、受益人口8万人;分散供水受益行政村91个、自然村264个,受益人口13.1万人。

2、重视饮用水质。针对农村普遍存在“山区水质好、不必处理”的落后观念,2005、2006年,市水利局对每一个新建项目的水源水质进行检测,两年共检测水样120个。余姚市一方面以检测结果为依据,教育和激励农村居民重视饮用水质,彻底扭转乡村干部和农民观念,形成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在科学检测的基础上,以配备水质净化设施为手段,以保障农民健康为动力,高度重视饮用水质。目前,农村分散供水站都配备水质净化设施,实现“站站消毒”。供水人口2000人以上的大村配备膜处理设备,现共建成6座。经处理的饮用水水质优于城区水厂。

3、严格规范项目建设。为促进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市政府从组织领导、经费落实、计划完成和长效管理等方面着手,规范评比,加强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列为镇、村二级干部业绩评定的重要内容。具体措施有:①出台制度。市水利局、财政局和发改局早在2005年9月就联合下发了《余姚市农民饮用水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②强化监督。市政府批准成立了农民饮用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5位专职人员,进行定期监督。③严格考核。已经完工项目由市饮水办会同财政、卫生、监察、发改等部门进行考核验收。④评选先进。经过年终考核,每年都评选一、二、三类乡镇(街道),并专门组织召开表彰会议,给予精神与物质方面的奖励。⑤加强培训。多次举办村干部和操作人员培训班,保证消毒过滤设备正常运行。组织操作人员定期体检,确保人水安全和谐。

4、效益显著。①社会效益。2007年,余姚市雨量明显偏少,1~8月降水量仅为常年的56%左右,但相比较于项目建设前的2003年,饮水困难村与人口数减少87%,有力缓和了农村饮水矛盾。陆埠镇蒋岙村通上自来水后,村内抽水马桶、洗衣机、太阳能热水器得以普及,大大提高了村民生活品质。②减灾效益。2007年,唐田村发生大火,因有该村新建完成的饮用水工程,充足的水量保证村民扑灭大火,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③经济效益。农民饮用水工程推动了山区农家乐发展。四明山、大岚两镇已有66家农家乐,平均每家年收入达3万元以上。特别是,仅21户人家的仰天湖自然村竟办起11家农家乐,并荣获2007年浙江省农家乐特色示范村。

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1、明确农村供水主管部门。目前,余姚市政府明确水利局主管全市农村供水工作。2008年3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市机电排灌站更名等事项的批复》文件,将市机电排灌站更名为“市农村水利管理处”,增挂“市农民饮用水管理办公室”牌子,增加3名编制,在机构组织和人员等方面给予保障。各部门管理职能进一步理顺。

2、设立供水专职管理制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农村供水安全负总责。①配备乡镇专职管理员。在镇级水厂或农村水管站中增加农村供水管理职能,由专职人员统一管理辖区内村级供水站,实行“镇厂管村站”、“水管站管村站”。②落实村级专职管理员。村级供水站,由所在行政村的专职管理员全职负责管理。

3、落实财政专项管理经费。为确保农村饮水工程正常运行,余姚市建立水费收取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投入管理机制。2008年,市财政安排管理专项资金140万元,在考评、奖励和供水站管理员工资等三方面给予补助。市农民饮用水工程指导检查考评专项经费20万元。给予乡镇(街道)专人(专职)监督员以奖代补政策,供水站管理员工资补助经费90万元,并规定乡镇财政和村集体经济配套资金不少于市财政的50%。对该市每年的“农村供水标准示范村”实行奖励,镇村二级考核奖励资金30万元。

4、建立考核激励机制。今年,市水利局与财政局联合发出《余姚市农民饮用水工程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落实市农民饮用水工程指导检查考评专项经费,建立人员考核激励机制。市水利局农民饮用水管理办公室组成指导检查考评小组,负责常年考评工作,考评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       

          (余姚市水利局供稿)

 

 

 

 

 

 

送:省委副书记夏宝龙、常务副省长陈敏尔、副省长茅临生、省委副秘书长王良仟、省政府办公厅主任俞仲达、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陈龙,水利部农建办、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农办、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级有关新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厅领导

 

发:各市水利局,厅机关各处室

编辑:吕天伟                 审核:吴加宁            签发:姜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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