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2008-04-18200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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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文件

 

浙水办建〔2008〕3号

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

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各水利监理单位:

为适应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监理市场秩序,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的执业资格管理,加强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管,我厅决定在全省水利行业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名参加考试:

(一)已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年以上;

(二)已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中专毕业且工作2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以上毕业。

二、申报程序

(一)凡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均应填写《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后,经所在地县(市、区)水利(水电)局初审合格后,向我厅建设处申报。部属、省属、厅直属各单位的初审工作由我厅建设处负责,直接向我厅建设处申报。(邮寄报名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现场报名地址:杭州市杭海路199号,杭州孔雀大厦二号楼3201房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21日至25日)。报名时每人应交一寸照片2张,2寸照片2张。

(二)各县(市、区)水利(水电)局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人员考试资格申报的初审工作,初审须审查申报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并签署初审意见。

(三)申报人员考试资格由厅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发证

考试由我厅建设处统一组织,考试合格者,由我厅核发《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

四、考试内容及方式

(一)考试内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二)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我厅将另行通知。

六、其它事项

(一)报名表按附件规定格式自行复制,填写时要求字迹清晰,内容清楚。并附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二)全省报名截止时间为4 月25 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为配合考试,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将组织考前培训,按照自愿原则,如需要参加培训的人员请在报名表中写明是否参加培训,或直接与学校联系。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建设处联系,联系人:任何峰,联系电话:0571-87826615;水电干校:任老师、许老师,联系电话:0571-83863011(兼传真)。

 

附件: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水利工程  建设  资格  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08年4月17日印发

 

 

附件:

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性别

 

文化   程度

 

照片1

身份证号

 

职称

 

毕业时间       及 学 校

 

所学  专业

 

工作单位

 

 

 

联系地址

 

 

 

参加工作时间

 

是否参加培   

 

工作简历及业绩

本人签名: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注:1、照片1位置粘贴彩色1寸照片,照片2位置粘贴彩                   

    色2寸照片。  

照片2

 

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盖章          

        

 

初审单位审查意见

 

盖章          

        

 

考核工作小组复核意见

 

         

 

考 试 结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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