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水利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2008-04-18200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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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文件

浙水办建〔2008〕2号

 

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水利施工企业关键

岗位人员上岗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各水利施工企业: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提高水利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水利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资格考试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本次考试的对象是全省各类水利施工企业中直接关系着工程质量、生产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岗位,即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

二、相关规定

根据我厅《关于建立全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浙水建〔2005〕53号)要求,《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上岗资格证书》是全省水利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上岗的唯一资格证书,也是关键岗位聘任职务的主要依据。
      为规范全省水利施工企业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杜绝培训机构借培训之名,发放培训证书代替上岗资格证书的现象,我厅决定全省水利建设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必须取得《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上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未取得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水利工程施工投标,也不得在关键岗位上岗。

我厅建设处具体组织关键岗位人员的考试和关键岗位资格证书的发放。《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上岗资格证书》必须盖有浙江省水利厅印和“浙江省水利建设从业人员注册专用章”方可生效,全省各级水利招标管理机构和监理单位应加强相关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三、申报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参加考试:

1、已取得水利工程类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工程类大专毕业以上;

3、工程类中专毕业且从事相应岗位工作1年以上;

4、高中毕业且从事相应岗位工作2年以上;

5、初中毕业且从事相应岗位工作3年以上。

四、申报程序

(一)凡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均应填写《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后,经所在地县(市、区)水利(水电)局初审合格后,向我厅建设处申报。部属、省属、厅直属各单位的初审工作由我厅建设处负责,直接向我厅建设处申报。(邮寄报名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现场报名地址:杭州市杭海路199号,杭州孔雀大厦二号楼3201房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21日至25日)。报名时每人应交一寸照片2张,2寸照片2张。

(二)各县(市、区)水利(水电)局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人员考试资格申报的初审工作,初审须审查申报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并签署初审意见。

(三)由我厅组织人员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考试条件审核。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内容我厅将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表请按附件规定格式自行复制,填写时要求字迹清晰,内容清楚,并附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二)全省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为配合考试,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将组织考前培训,按照自愿原则,如需要参加培训的人员请在报名表中写明是否参加培训,或直接与学校联系。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建设处联系,联系人:王振华,任何峰,联系电话:0571—87826615;水电干校:任老师、许老师,联系电话:0571-83863011(兼传真)。

 

   附件: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水利  资格  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08年4月17日印发

 

 

附件1

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

上岗资格考试报名表

   

 

性别

 

文化   程度

 

照片1

身份证号

 

职称

 

毕业时间       及 学 校

 

所学  专业

 

工作单位

 

 

 

联系地址

 

 

 

参加工作时间

 

是否参加培   

 

工作简历及业绩

本人签名: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注:1、照片1位置粘贴彩色1寸照片,照片2位置粘贴彩                   

    色2寸照片。  

照片2

 

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盖章          

        

初审单位审查意见

盖章          

        

考核工作小组复核意见

         

考 试 结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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