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5月12日讯】5月8日,《台州市黄岩区水土保持规划(2008~2020年)》顺利通过专家评审。该《规划》将作为今后该区水土保持工作的指针和纲领,为黄岩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勾画了较为清晰的蓝图。会议由区水利局局长牟文林主持,区人大副主任杨礼祥、副区长徐建民、区政协副主席郑永来出席了会议。 会上,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该规划编制依据充分,目标明确,资料翔实,内容较为全面,原则予以通过,并指出水保规划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规划的衔接,要加强长潭水库水源地保护,结合黄岩实际,加强低丘缓坡开发和乡村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根据规划,黄岩区近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61km2,并提出至2012年全区水土流失总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比例降至2%以下,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制度,基本遏制人为活动产生的水土流失;规划远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km2,至2020年全区水土流失总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比例降至1%以下。 副区长徐建民在会上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加强水土保持法制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把水保编报审批关,未做水土保持方案的,发改、土管部门不给予审批项目,建设部门不给予办理开工、建设许可证,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规划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依法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依法严厉查处人为水土流失案件,巩固水土保持治理成果。 省水利厅、台州市发改委、水利局、黄岩区人大农经工委、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科技委员会、发改局、财政局、水利局、建设局、规划处、交通局、国土局、环保局、林特局、农业局、新闻媒体等17家单位参加。 来源:台州黄岩区水利局 作者:陈家英 责编:周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