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8-05-272008-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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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往单位:各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省防指成员单位     签  发:

发报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发电单位编号  (2008) 26号

                                                   2008年5月27日   时发出

 

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近期,我省局部地方出现强降雨,并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根据省气象部门预报,我省5月27日夜里至29日将出现一次暴雨过程。国家防办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提出了要求。为做好当前的防汛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防汛责任制。各级防指领导要按照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要求按预案规定进岗到位,及时组织领导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各级防指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有关防汛工作。

二、加强预测预报。各地要加强大范围强降雨和局地短历时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掌握实时雨水情信息,认真开展洪水预报,利用已建水雨情测报系统和网格化预警系统、农民信箱和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预警,保证预警信息能迅速传达到城乡各防汛单位、重点工程和公众,以减少灾害损失。

三、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各地要对水库启闭设施、泄洪设施、备用电源、水雨情监测、通讯报汛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 施完好。要加强水库的巡查工作,按规定加密巡查次数,发生强降雨和水库高水位运行时,落实好水库安全监管责任人和巡查管理员24小时驻库巡查制度。严格落实病险水库和正在施工水库的安全度汛措施,病库限制蓄水,险库空库度汛,落实水库抢险预案,特别是水库下游人员转移方案。

四、切实做好山洪与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要完善和落实防御山洪与地质灾害预案,特别是落实好人员避险方案。加强山洪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易发点的监测、巡查,山洪灾害预警责任人和监测员要及时上岗,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的群众,确保人员安全。

五、加强防汛值班工作。最近省防指办抽查有关县(市、区)防汛值班情况,发现个别地方防汛值班不到位,值班人员对已发生的雨情、水情和灾情不了解,不掌握,没有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为此,要求各级防指切实加强防汛值班工作,要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加强汛情分析研判,及时处置洪涝灾害,并按规定迅速向上级报告汛情、险情和灾情。根据省领导指示,省防指办将再次组织抽查各地的防汛值班情况,发现值班不到位、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将全省通报。

抄报:国家防办、太湖局,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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