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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6月20日讯】今天上午,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王良仟率检查组来我厅检查指导水利工作,并重点就《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立法工作进行调研。陈川厅长、黄建中副厅长和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潘田明分别就我厅水利工作基本情况以及《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立法工作进展情况向检查组一行进行了介绍。厅办公室主任俞锡根以及相关处室人员参加汇报会。 今年以来,在省人大的重视和支持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厅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防汛防旱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在今年入梅以来的三次汛期强降雨中,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基层组织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今年防汛抗灾的阶段性胜利,水利工程在防洪减灾中发挥了重点作用,大大减轻了灾害损失;“两个率先”工作顺利开展,其中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截至5月底,已解决92万农村人口饮用水安全问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截至5月底,已完工190座,在建166座;“强塘固房”工程1-5月,全省共完成主要堤防加固62公里,在建127公里,基本完成全省1~10万方山塘的情况调查;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顺利推进,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完成骨干渠道衬砌360公里及相应渠系建筑物配套改造,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8万亩,新增节水能力8500万方;万里清水河道完成河道建设2379公里,累计落实河道保洁16000公里;省重点围涂开工面积10.07万亩,完成低丘红壤开发治理面积1.25万亩,新增水电装机4万千瓦,治理水土流失280平方公里。同时水利管理和改革进一步强化,水利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下一步,我厅将围绕全年工作目标,把握工作重点,扎实做好今年的水利工作。 会议重点对《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立法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立法工作自开展以来,受到了省人大的高度重视,将其列为2008年一类立法计划。通过该《条例》的立法,拟将解决八方面问题:一是明确管理体制,理顺部门关系;二是落实安全责任,将责任追究落到实处;三是规范建设行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四是落实管护经费,确保工程良性运行;五是改革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六是强化运行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高效;七是设置禁限行为,强化水利工程保护力度;八是设定法律责任,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目前,该《条例(送审稿)》已经正式上报省政府,省法制办已根据省级部门意见,与我厅一起对《条例(送审稿)》进行了一次修改,部分重点问题还在进一步研究中。 省人大调研组一行对我厅水利工作思路清晰、目标任务明确、水利工作成效明显予以了充分肯定。针对《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王良仟主任委员在充分肯定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强调了《条例》立法工作的必要性,并表示做好《条例》的立法工作是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省水利厅的共同心愿。他强调《条例》的立法工作要从我省的实际出发,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吸收兄弟省份相关《条例》优秀经验、先进思想和做法前提下,要与时俱进,要有新的理论、新的突破,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将全力做好配合指导工作。同时,省人大检查组一行还对进一步做好《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下一步立法工作具体的方法和步骤进行了布置。陈川厅长对检查组的关心帮助、监督支持表示了感谢,并表示将尽力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立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王良仟主任委员就下一步立法工作具体的方法和步骤进行布置 
陈川厅长作水利工作基本情况汇报 
黄建中副厅长作汇报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检查组一行 
我厅与会代表 来源:厅办 作者:周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