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显著2008-07-02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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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管理新理念 加大管理力度

——绍兴市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显著

     水土保持作为我国的四项基本国策之一,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后,为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开展从法律上得到了保障。我市各级领导和部门结合绍兴的特点,树立管理新理念,明确工作目标,加大管理力度,不断探索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思路,通过近几年的治理,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由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的2424.8平方公里下降至2004年的1336平方公里,下降了1088平方公里。2005年以来,每年治理90平方公里,生态环境明显得到改善。水土保持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转变观念,树立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新理念

    几年来,由于人大的监督,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各部门的水土保持意识都得到提高,普遍认识到水土保持对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目前全市在建的工程项目,都能主动编制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方案,并坚持“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实行水土保持工程等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制度,使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工程建设正常管理的轨道,显现了良好的水土保持管理秩序。

    有了良好的水保管理环境,作为水保主管部门,应转变观念,树立水土保持与时俱进的新理念,特别是对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中,必须符合绍兴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城市的要求,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管理,要向生态文明、风景园林化城市、绿色绍兴转变,进一步研究水土保持管理、治理,与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结合当地实际环境,通过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利用科技手段,不断提高水土保持治理的效果,以实现既符合人民群众愿望,又收到改善生态环境的效应。

    二、结合建设生态城市,加大水土保持管理力度

    全市各地积极开展以小流域治理为单元的水土流失治理工程,2007年全市共完成24条小流域的综合治理工作,大力实施坡耕地治理,开发四荒资源,治理面积达96平方公里。各县(市)在开展治理以水土流失为中心的小流域治理工作中,以国家投入为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投资项目建设,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近几年,随着城市化建设和工业区的增加等需要,大量建设工程上马,采石取土量大幅度增加,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由水利、林业、土管、环保、公安等部门共同参加,对全市589家采石取土企业进行整顿,采取严格前期论证,集中审批,有效控制开采无序的局面,合理定点,规范开采,实行规范收费和年审方法,加大对采石矿山的管理,全市范围内,对一些不符合开采要求,超范围开采的或在开采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通过整顿,该关停的立即关停。加快了对关停矿山裸露面的复绿进程。

    三、治理水土流失,做好结合文章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是政府行为,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搞好水土保持的建设管理,所产生的效果也是巨大的。从本市实际出发,我市在开展水土保持、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中,主要体现了以下几个结合:

    一是与建设绍兴生态城市相结合。紧紧围绕绍兴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开展千里林带建设,在镜湖新区营造万亩林地,关停城镇区域、风景旅游区、生态保护区的采石取土矿,对停采矿山实施复绿措施。新昌、嵊州山区采取高山移民等措施,减少坡地垦植,扩大林草覆盖面积,增加植被。在会稽山旅游度假区,结合小流域治理,恢复洄涌湖建设,结合环保、文化、旅游多功能的治理,山水互为融合、互成整体,增加湿地。2006年市区大环南河被水利部命名为水土保持示范工程,2007年汤浦水库上游水土保持等湿地建设被省水利厅命名为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市区的环城河、大环南河、平水东江、古运河等工程建设绿化面积150余万平方米,被水利部命名为水利风景区。

    二是小流域流治理与河道综合整治相结合。在小流域治理中,结合水环境整治,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使溪流两岸达到绿化、美化、休闲等综合效果。绍兴县柯岩街道丰项溪在整治中以河道整治为主线,通过一系列的标准水库建设、沉沙池设置、河道砌坎、两岸花木配置等措施,把溪流建设成为山村的花园,溪流两岸百花争艳,花果并茂,受到群众的赞赏。

    三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结合我市开展“百村小康示范、千村整治改造”工作,对小流域区域内的乡村,通过新农村规划,实施河道防洪、绿化、亮化、美化、截污等综合整治,使山村农民同样享受城市美丽的风貌。上虞市章镇镇新江村,在上虞市水利局帮助指导下,以小流域治理为载体,开展村容、村貌等环境建设,既提高了流域防洪标准,又改善了村庄环境,成为现代新型农村,大大提高了农户的生产条件和生活质量。

    四是与经济效益相结合。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随着我市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大片坡地将被现代花卉基地所替代。诸暨市在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在马村畈有效地开展现代高效农业建设,在坡耕地改造中,采取租赁、拍卖等方法,建成万亩花卉基地,收到很好的经济效益,使农民得到了实惠。

    四、有效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活动

    按照浙水保〔2007〕24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以绍市水利〔2007〕137号文下发《关于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各县(市)相继编制工作方案,制订专项行动目标,通过调查排查,对所有开发建设项目开展现场检查,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在这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项目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中,全市现场检查达811人次、发出整改通知书54份,补编水土保持方案5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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