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 真 电 报
发往单位:各市防指、省防指成员单位 签发:
发报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发电单位编号 (2008)80号
机 发 总 号 2008年7月17日20时发出
关于启动防台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今年第7号台风“海鸥”今天17时中心位置位于温州东南偏南方向约519公里的海面上(北纬23.6度、东经122.4度),正以每小时15公里左右速度向西北偏北方向移动,预计今天夜里在台湾东北部地区登陆,并于明天傍晚到夜里再次在浙中至闽北沿海登陆(最大可能在浙南登陆)或紧擦沿海北上。按照《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启动防台Ⅱ级应急响应。可能受台风影响的地区要按预案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切实做好台风防御工作。
抄送:国家防办、水利部太湖局,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省委、省政
府信息处,有关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