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御第7号台风(海鸥)专报(第2号)2008-07-18200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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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第7号台风(海鸥)专报(第2号)

    

 

防御第7号台风(海鸥)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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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0871816

 

 

 

防御第7号(海鸥)动态(一)

 

17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省委副书记夏宝龙等省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赵洪祝批示,要认真做好“海鸥”登陆我省的充分准备,尤其是沿海地区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这次台风可能发生风、雨、潮“三碰头”以及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更要严加防范和确保人身、船只的安全,要及时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吕祖善批示,沿海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应对台风在我省登陆和风、雨、潮造成灾害的各种预案准备,做到有备无患。夏宝龙要求认真抓好各项防台工作的落实。省防指于20时启动了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并召开“海鸥”防御工作会议。副省长、省防指指挥茅临生作了全面动员部署。国家防总(办)、水利部高度重视和关心我省防御“海鸥”工作,连夜派出由国家防办副主任程殿龙为组长的工作组,赴我省一线指导防台抗灾工作。

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国家防总和省防指的部署,切实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工作。温州、丽水、宁波等市启动了Ⅱ级应急响应,台州、舟山、绍兴、嘉兴、湖州等市启动了Ⅲ级应急响应。

截止1814时,全省已转移人员176312人,回港避风船只26588艘。

 

 

 

 

 

 

 

 

 

 

 

报送:国家防办、水利部太湖局、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

抄送:省防指成员单位、各市防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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