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7月21日讯】为切实抓好2008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工作,2008年7月17日,省财政厅和水利厅联合组织在金华市召开浙江省实施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工作座谈会。省财政厅农财处处长冯狄生,省水利厅计划处处长李锐、省农村水利总站主任蒋屏,金华市政府副秘书长朱法君、财政局副局长任晓俐、水利局副局长阮金荣,各市水利局分管处室负责人、全省10个高效节水灌溉、6个灌区末级渠系改造示范县(市、区)水利、财政分管局长和35个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所在县(市、区)水利分管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农村水利总站姜海军副主任主持。 会上,冯狄生处长就农田水利建设机制和项目资金管理作讲话。他首先阐述了农田水利的重要性和财政支农力度加大,提出加快农田水利机制建设,推行以奖代补、审批权力下放政策,推广民办公助建设经验。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1、认真审查规划的可行性。2、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3、规范资金管理,做到管理程序规范,权利赋于制度。并提出将地方资金配套作为明年检查的重点。 蒋屏主任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六点要求:1、高度认识,高度重视。要求各地摒弃以往小型农田水利小而粗放,重争取轻落实,重政策轻技术的不当观念。2、深入农村调查,了解群众意愿。项目实施要与协调干群关系结合起来,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社会。3、认真组织,认真实施。不要因项目小而放松,要以规划为依托,把好设计技术、投资关。4、严肃政策,确保项目实施。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引导提倡农民投工投劳,一事一议。严格资金使用制度。初步设计批复后,实施地点、建设内容不能随意更改,投资变更控制在15%以内。5、做好服务,保障工程质量和效益。6、建管并重,落实建后管护措施。 同时,金东区水务局在会上作了《抓住机遇,全面推进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经验交流发言。姜海军副主任传达并讲解《浙江省实施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与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各地对《浙江省实施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与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热烈而广泛的交流讨论,并形成修改意见。 
蒋屏主任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 
会 场 来源:金华市水利局 责编:周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