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富阳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资质重新核定的公示2008-07-222008-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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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富阳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资质重新核定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关于富阳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资质的函》,以及富阳市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的补充材料,经我厅水利施工企业资质评审委员会审查,富阳市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景宁畲族自治县景昌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嘉兴市水利工程建筑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申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达标,特此公示。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以邮局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投诉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有关申诉材料请邮寄浙江省水利厅建设处,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电话:0571-87826615,传真:0571-87826656

 

 

 

浙江省水利厅

00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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