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凭实绩 重德才 看民意 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宁波市水利局 宁波市水利局行政编制34人,下设六个职能处室,另有12个直属企事业单位(含2个直管大型水库),干部职工总数318人,为了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我局以《干部任用条例》为依据,在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上下功夫,把干部选拔权交给群众,取得较好效果。 一、认真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 《干部任用条例》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宁波市水利局党委高度重视《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一是以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的形式,及时组织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专题学习;二是举办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组织各党支部书记联系本单位的实际,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三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学习,让全体干部职工了解条例基本内容,保证本部门职工在本单位干部任用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四是政治处干部深入学,全处同志对《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学习,联系本局实际,思考和探索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创新做法,增强了全处同志学用《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五是将《党委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等制成匾牌,挂在党委会议室及时提醒,遵照执行。 二、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从选拔任用条件和程序等方面入手,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选拔任用干部,初步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1、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局党委本着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进程,首先注重优化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结构的要求,坚持“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选用干部,使一批年纪轻、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政绩比较突出的年轻干部进入了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我局所属企事业单位如:宁波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白溪水库管理局、宁波市三江河道管理局、宁波市水文站、宁波市农村水利管理处等单位的领导班子整体素质大大提高,领导坚强有力,工作有序开展。过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学历偏低年龄老化的现象彻底改变。其次,局党委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严格按照机关中层干部职数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数来配备干部,并根据岗位的职责和干部的特长进行合理安排,尽量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第三,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选拔干部所必备的基层工作经历,每年有计划地选送刚参加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思想政治素质好的青年干部到基层、到大型水利建设工程挂职锻炼,在近几年选拔的干部中,都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干部。局党委认真贯彻执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宁波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细则》两个文件精神,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过程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落实群众在干部使用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继前几年公开推出建管处处长、质监站站长、水政水资源所所长、培训中心主任等七、八个职位,通过民主推荐、竞争上岗后,近两年又在原水集团、水文站、农水处等单位,通过民主推荐等形式,选拔一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中青年干部到水文站副站长(主持工作)、原水集团总经理助理、农水处处长、副处长等岗位。为水利系统领导干部队伍中注入了新鲜血液,干部的总体水平得到了提高。 3、坚持严格按程序选拔干部,把好用人关。每次选拔干部都制定选拔方案,规定选拔程序,坚持按程序办事。一是严把推荐关。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考察的必经程序,坚持会议投票推荐与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局机关每次选拔中层干部都要由直属单位负责人和机关全体干部和各方面代表进行民主推荐和评议。2007年7月以来,全局在直属事业单位中新提拔的8名副处级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较多、在群众中威信比较高、业绩突出的干部,有效激发了全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事业心和责任感。二是严把考察关。每次选拔干部,我们都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工作班子,建立考察小组,对被选拔对象进行比较全面的考察了解,在考察过程中做到与被考察对象谈话,查考察对象工作计划、思想总结、和本人档案,找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局分管领导、工作对象等人员谈话了解,如果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人员编制小,谈话对象达百分之百。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局党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的规定,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上会,党委成员不超过三分之二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经充分酝酿的不讨论,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的不决定的原则。四是严把公示关。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同时把任前公示与任职谈话制度相结合,对群众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在任职谈话时向干部指出,督促整改。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到了记录完整,考察材料、任免职审批表等资料齐全、规范,归档及时。去年市巡视组进驻我局调查研究,对我局这方面的工作给予了认可。 三、今后的打算 近年来,我局在学习和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不足和薄弱环节,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和改进对干部的经常性考察考核,做到凭工作实绩使用干部,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从制度建设入手,继续坚持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警示教育、诫勉等一系列制度,突出从内部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