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水管体制改革 提高水管人员能力(省水库管理总站)2008-08-062008-08-06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报道 >> 交流材料

推进水管体制改革 提高水管人员能力(省水库管理总站)

 

省水库管理总站

 

建国以来,我省建设了一大批水利基础设施,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防洪安全和水源保障。但是,随着水利工程管理任务的逐步加重,水利工程管理长期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诸如管理单位体制不顺、机制不活、人员臃肿、经济困难等问题日益显现。同时,随着计算机、网络等现代高新技术在水利工程管理中的应用,对水利工程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进水管体制改革,提高水利管理人员素质和能力,已成为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和效益发挥的紧迫任务。

一、我省水管队伍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省现有水管人员14300余人,其中大中型水库管理人员7300余人,小型水库巡查管理人员4000余人,海塘管理人员1400余人,海塘巡查人员1600余人。

我省大中型水库由于大多为事业编制,有一定的经济收入,许多乡镇领导甚至县级领导在退居二线后仍愿意到水管单位供职,往往成为当地安置人员的“托管所”,退休人员的“敬老院”,在编人员数量较为庞大,人员超编较为严重,有的水库管理单位现有人数超过编制数好几倍,达到数百号人;单位内部管理也普遍存在机关化的现象,内部科室林立,工、青、妇、党、群、团等设置一应俱全。同时,水库管理人员有相当部分为当时“民办公助”建设时期的建设人员,职工有顶替、招工、退伍、转业军人、下岗职工安置人员。据调查,现有人员中,真正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的仅占总人数的20%,其中中专以上学历人数不到50%,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仅占4%。另外,部分水库由于收入水平较低,存在着“有单位、无编制”的现象,导致水库管理需要的技术人员留不住也进不来;全省4000余名小型水库巡查管理人员中,年龄超过50岁的有1600多人,其中60岁以上的近400人,70岁以上的有58人;初中以下学历的有2880人,占72%,其中只有小学文化程度有近800人。有近半数的县(市、区)的海塘管理人员达不到海塘管理工作的需要,特别是乡镇级管理人员大都为水利员兼任管理人员,村级海塘巡查人员文化水平低,处理问题能力不强。

因此,现有水利工程管理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人员过剩,结构不合理,业务能力不高。水管单位基本上没有按照工程规模、国家规范进行定编,机构设置不科学,非工程管理岗位多,因人设事,因人设岗,造成冗员过多,导致效率低下。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少,整体业务能力较低,无法满足管理需要。

二是内部管理粗放,人员老化,队伍不稳定。由于管理人员专业知识缺乏,工程管理粗放、手段落后,技术含量低,规章制度不健全,难以做到规范化管理,更谈不上现代化管理。导致管理水平低、成本高,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效益低下。同时,由于单位经费不足,工资、福利待遇较差,一些年轻懂技术的人员脱离岗位,造成人才流失,进一步了影响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

二、以改革为契机,加强水管队伍建设

为了适应我省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需要,近年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精神,按照水利部、省政府的要求,在省发改委、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开展了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期望通过水管体制改革,初步建立符合水利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切实推动水管体制改革,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基本问题,2006年7月省水利厅、编委办、财政厅出台了《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行)》,为水管单位定员定岗提供了符合我省实际的基本依据。

水管体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建立水利工程长效良性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要提高工程的效率和效益,管理是关键,而管理工作的关键在于人。当前水管体制改革解决的是水管单位人员过剩、老化问题,对于水管队伍结构不合理、业务能力不高、工程管理粗放的问题,要进一步深化改革,逐步解决。

一要通过巩固和深化水管体制改革,努力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水管队伍。按照因事设岗,因岗定人等原则和水管单位的职能,核定单位的编制,合理设置岗位,优化管理单位人员内部结构,充实关键岗位的管理力量,建立和完善管理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工程管理的人员保障机制。

二要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努力建立一支掌握现代化管理技能的水管队伍。针对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技术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模式,加强对工程管理人员、防洪调度人员、运行观测人员、维修养护人员等各类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改善技术人员知识结构,提高水管人员适应新技术、熟悉新设备、掌握新方法的能力,不断提高水管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更好地适应现代化工程管理工作。

三要通过建立考核和激励机制,努力建立一支扎实肯干的水管队伍。建立健全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培养、评价、激励、保障机制,推行使用与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做法,促进水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要通过资格认证,努力建立一支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水管队伍。实行关键岗位的资格管理,对涉及工程安全的闸门启闭、工程观测、水情测报、防洪调度、机电设备维护、大坝巡视检查等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实行上岗资格管理制度,使水管单位岗位任职人员逐步达到《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规定的要求。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浙江省水利厅主办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承办
浙江省水利信息管理中心建设管理 杭州弘一计算机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备案序号:浙ICP备05001351号建议使用IE6.0,1024*768分辨率浏览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
联系电话:0571-87826616、87826624
省政府门户网站子域名:slt.z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