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强塘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2008-08-132008-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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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强塘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有关工作,督促检查成员单位工作及进度;掌握全省“强塘工程”进度动态,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和统计材料,编制“强塘工程”通报;负责年度考核、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厅办公室:负责“强塘工程”工作宣传报道及有关政务信息报送,牵头做好全省性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材料准备。

2、规划计划处:负责组织编制全省“强塘工程”总体方案,组织指导地方编制实施方案;负责中央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年度预算编制的要求,编制并下达年度实施计划;督促地方自筹资金落实;负责省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查(报批、审批)工作。

3、财务审计处:负责“强塘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

4、建设处:负责大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审批、报批)及建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行业监管。

5、监察专员办:负责“强塘工程”工作中有关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和监督检查。

6、省水库管理总站:负责大型及重要中型水库、二级以上海塘、沿塘大型水闸安全鉴定(安全评估);组织编制水库、海塘(含沿塘水闸)除险加固规划、年度建设计划;负责中型水库、二级以上海塘、大型水闸加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审批、报批)及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地方审批的病险水库、海塘、沿塘水闸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7、省农村水利总站:组织编制病险山塘加固规划,组织制定山塘整治技术标准,研究建立山塘巡查制度,负责组织指导项目建设管理。

8、省河道管理总站:组织编制堤防加固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干堤加固项目初步设计复核;组织指导、检查、督促钱塘江等干堤和小流域堤防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9、省钱塘江管理局:组织编制钱塘江海塘加固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负责钱塘江省管海塘除险加固项目的建设管理;组织指导钱塘江地方海塘加固项目的建设管理。

10、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负责省审批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招投标工作;组织指导市、县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工作。

11、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及时完成受托“强塘工程”项目的安全鉴定(安全评估)、初步设计及相关工作,参与技术指导。

12、省水利河口研究院:及时完成受托“强塘工程”项目的安全鉴定(安全评估)、初步设计及相关工作,参与技术指导。

13、省水利水电工程局:及时完成受托“强塘工程”项目技术咨询(评估)、审价及相关工作,参与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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