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召开会议 贯彻落实省纪委《通报》精神2008-08-21200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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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召开会议 贯彻落实省纪委《通报》精神

 

[本站8月21日讯]8月21日下午,我厅召开贯彻落实省纪委《通报》会议,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了省纪委“关于部分省直机关处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精神,部署厅属系统开展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研究分析水利系统反腐败斗争形势,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局)、总站、中心副处级以上干部和厅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杨月美出席会议并讲话。

 

最近,省纪委对省直机关8名处级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这些处级干部身处重要岗位,却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大肆敛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省纪委要求省直机关各单位要以这些案例为教材,加强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近日,省委书记赵洪祝、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以这些案例为教材,加强对省级机关干部廉洁从政教育。省直机关工委下发文件,要求在省直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一次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厅党组高度重视,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川就贯彻落实省纪委《通报》精神作出批示,要求组织我厅处级干部进行一次认真学习和教育。

 

杨月美在会上指出,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要以这些案例为教材,深入开展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的运行。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要紧密结合水利实际进行。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杨月美强调,厅属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严格执行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的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继续规范领导干部投资入股和厅属单位创收经营行为,不准私设“小金库”并以各种名目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和给职工滥发钱物,从严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着力打造勤政廉政的水利干部队伍。

 

杨月美要求,领导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带头学习党纪政纪规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遵守各项纪律,正确对待手中权力,做廉洁从政的表率。要增强监督意识,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组织的集体领导,坚持按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党组织、纪检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要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任”,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反腐倡廉的直接领导责任。

 

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杨月美作讲话

 

厅副巡视员祝永华参加会议

 

会  场

 

来源:驻厅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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