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防汛值班和切实做好 极端灾害性天气防范工作的通知 今年汛期,我省已出现了多次局地性短历时强降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当前防汛工作,防汛、水利、气象、国土等部门加强了监测预警工作,强降雨区域及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和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转移危险区域的群众,积极组织开展防洪避洪救灾工作,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平安奥运做出了贡献。但由于局部暴雨洪水引发山洪灾害具有很强的突发性,也给部分地区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为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加强防汛值班和山洪灾害防御,扎实做好极端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工作, 根据省领导的指示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防汛责任制。各地要按照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要求,做好各项防汛工作。各级防汛指挥机构领导要按预案的规定上岗到位,集中精力,尽心尽职抓好当前防汛工作,对近期出现的雷阵雨天气和过程性降雨要引起高度重视,要组织防汛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一次再检查,并及时整改有关问题。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有关防汛工作。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和加强防汛值班工作,按照《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规定,汛期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防汛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各级防指办要加强汛情分析研判,及时会商,科学调度,及时处置洪涝灾害,并按规定迅速向上级报告汛情、险情和灾情。各市、县(市、区)、乡镇防汛指挥机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防指办主任按有关规定上岗到位,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省防办将继续组织对各地防汛值班情况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加强监测预报。气象部门要加强大范围强降雨和局地短历时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发出强降雨预警;水文部门应认真开展洪水监测预报;国土部门应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及时向当地防指通报监测预报情况。各地防指办应及时掌握实时雨水情信息,利用已建水雨情测报系统和网格化预警系统、农民信箱和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预警,保证预警信息能迅速传达到城乡各防汛单位、重点工程和公众,以减少灾害损失。 四、及时启动预案。强降雨发生后,各地应及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和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防汛责任人、山洪灾害预警责任人和预警员及时上岗到位,加强预警、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预警,特别是要加强乡镇(街道)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村、到户、到人的工作,及时、迅速组织转移危险区域的群众,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五、切实做好山洪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各地应及时总结今年防御工作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特别是落实好人员避险方案。同时加强宣传,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六、加强水库、山塘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度汛。加强水库、山塘的巡查工作,按规定加密巡查次数,发生强降雨和水库高水位运行时,落实好水库安全监管责任人和巡查管理员24小时驻库巡查制度。要严格水库控制运用,加强前期洪水管理,超过汛限水位的水库必须及时将库水位降到汛限水位以下;高水位运行的水库在强降雨前,要及时做好预泄工作,腾出库容,提高拦洪能力。要落实泄洪预警措施。严格落实在建水库的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水库抢险预案,特别是水库下游人员转移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