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13号台风(森拉克)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2008-09-11200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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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13号台风(森拉克)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往单位:各市防办、省防指成员单位                 签发:

发报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发电单位编号 (2008)116

机 发 总                                         2008年9月10  时发出

 

关于做好第13号台风(森拉克)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

 

据省气象台报告,今年第13号台风(森拉克)905时在菲律宾以东洋面生成,14时发展为强热带风暴,17时加强为台风,今天08时台风中心位置在距离台湾台北东南方向约653公里的海面上,也就是在北纬19.8,东经124.4,中心气压970百帕,近中心最大风力12(35/)7级风圈半径350公里,10级风圈半径130公里。目前,台风中心正以每小时1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偏北方向移动,预计未来将向西北偏西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增强。可能对我省沿海地区造成影响。为做好第13号台风(森拉克)防御准备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防指办和气象、水文、海洋等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和会商,认真分析当前防御形势,预测台风发展趋势,掌握水情、雨情和工情,根据台风动态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森拉克”可能影响我省期间,正值中秋假期,各级防指办要加强值班,各级领导要做好假期防台风准备。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加强对渔船和沿海养殖业防台指导;海事部门要加强对海上作业船只检查指导;经贸部门要加强对工业企业特别是沿海滩涂造船企业防台指导。国土、建设、交通、海事等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防台预案和职责分工,做好防台风相关工作。

二、海洋渔业休渔期即将结束,沿海地区要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具体确定开捕时间,并立即通知已出海船只回港避风,并做好港口内避风渔船的防撞保安工作。沿海水产养殖、危房和非标准海塘内等危险区域内人员做好转移准备工作。目前中秋假期将至,外出旅游较多,旅游部门要加强沿海和海上景区的防台检查指导和管理,做好防台保安工作,确保游客安全;教育部门要加强假期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三、台风影响期间,正值大潮汛,各地要立即组织对海塘、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有关地区特别是沿海地区的水库安全监管责任人要及时上岗到位,加强水库的监测与巡查。科学调度水库和平原河网水位,合理调蓄水量。各类在建工程要落实好安全度汛措施。

 

 

 

 

 

 

抄送:国家防办、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府应急

      办,省委、省政府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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