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台风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的通知2008-09-152008-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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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台风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的通知

     

 

 

发往单位:各市防指、省防指成员单位                 签发:

发报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发电单位编号 (2008)134

机 发 总                                         2008年9月15日17发出

 

关于防台风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的通知

 

今天上午8时“森拉克”已减弱为强热带风暴,15时省气象台已将台风紧急警报调整为强热带风暴警报。16时中心位置在台州偏南方向约230公里的海面上(北纬26.8度,东经122.4度),中心气压980百帕,近中心最大风力11(30/)。目前,强热带风暴中心正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东北偏东方向移动,预计未来将继续向东北偏东方向移动,强度继续减弱,对我省的影响也逐渐减小。按照《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防台风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

仍可能受“森拉克”影响地区,要继续加强值班,重点做好海岛及滨海旅游景区、船只的保安和局地强降雨防范等工作。

 

 

 

 

 

抄送:国家防总、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省委、

省政府信息处,有关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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