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2008-09-17200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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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文件

浙水办人〔2008〕5号

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

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水利(水务)局、义乌市水务局,厅属各单位:

2008年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各地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隐患排查和治理,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现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水明发〔2008〕4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增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意识。根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导致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违法违规生产和建库,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发现隐患不及时处置,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不得力。事故处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相关责任人相继被问责。各地各单位要从中吸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水利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把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我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做好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各类水库、水电站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运行方案运行,严禁超标准蓄水。加强工程日常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正确处置,提高应对能力。对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病险水库加固工程要加强监管,严格落实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建筑市场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针对今年水利安全事故的特点,监督各施工单位加强施工车辆及起重设备的安全检查,防范事故发生。

三、加强学生出行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最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出的《进一步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通知》精神,凡学校组织开展的学生集体出行活动,必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跟车,选择安全路线,并从严审查承运企业、车辆、驾驶员的资质,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水利  安全生产  通知

抄送:省安委办、省安监局,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08年9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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