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水利局: 为更好地总结和推广河道保洁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河道长效保洁管理机制,鼓励先进,促进全省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工作,努力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决定对2003年至2007年已完成整治的“万里清水河道”保洁工作进行考核并实行以奖代补,考核办法依照《浙江省河道保洁长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浙水河〔2004〕12号)进行。请各市于10月20日前完成市级预评考核,于10月25日前以市为单位将推荐的河道保洁管理先进市、县(市、区)名单及相关材料,经商当地财政部门后联合行文报我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河道管理总站:应聪慧、何 斐; 联系电话:0571-87826532、87826565; 传真电话:0571-87827691; 电子信箱: ych2688@126.com。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河道 管理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