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15号超强台风(蔷薇)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2008-09-27200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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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15号超强台风(蔷薇)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往单位:各市防指、省防指成员单位                 签发:

发报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发电单位编号 (2008)137

机 发 总                                         2008年9月2710发出

 

关于做好第15号超强台风(蔷薇)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

 

据省气象台报告,今年第15号台风(蔷薇)2420时在菲律宾以东洋面生成,2514时加强为强热带风暴,2602时加强为台风,2620时加强为强台风,2705时加强为超强台风,今天08时台风中心位置在距离台湾花莲东南方向约690公里的洋面上,也就是在北纬19.6,东经126.5,中心气压920百帕,近中心最大风速60/秒(16级),7级风圈半径460公里,10级风圈半径220公里。目前,超强台风中心正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并可能于28日夜里在台湾东南沿海地区登陆。

“蔷薇”强度强、范围大,预计29日起将影响我省,东南沿海地区有大雨到暴雨,部分大暴雨,中南部沿海海面有911级大风,东海南部海面有1013级大风。为做好第15号台风(蔷薇)防御准备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防指和水利、气象、水文、海洋、海事、旅游等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和会商,认真分析预测台风发展趋势和当前防御形势,掌握水情、雨情和工情,根据台风动态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蔷薇”可能影响我省期间,正值国庆长假,各级防汛责任人要按预案及时进岗到位,各级防指办要加强值班,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加强对渔船和沿海养殖业防台指导;海事部门要加强对海上作业船只检查指导;经贸部门要加强对工业企业特别是沿海滩涂造船企业防台指导。国土、建设、交通、海事等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防台预案和职责分工,做好各项防台风准备工作。

二、沿海地区要根据气象部门预报,立即通知出海船只回港避风,并做好港口内避风渔船的防撞保安工作。沿海水产养殖、危房和非标准海塘内等危险区域内人员做好转移准备工作。目前国庆长假将至,各地游客较多,旅游部门要加强沿海和海上景区的防台安全检查指导和管理,做好防台保安工作,确保游客安全;教育部门要加强假期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三、台风影响期间,正值大潮汛,各地要立即组织对海塘、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有关地区特别是沿海地区的水库安全监管责任人要及时上岗到位,加强水库的监测与巡查。

四、要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各地要根据降雨预报和蓄水情况,科学调度水库和平原河网水位,合理调蓄水量;易受淹的城镇、村庄要做好防洪涝准备;国土资源部门要按预案做好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预警和防范工作。

交通、电力、通讯、农业等部门按预案要求做好相关防台准备工作。

 

 

 

 

 

 

抄送:国家防总、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

      政府政协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省委、省政府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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