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14-01884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年1月1日起至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浙江省水利厅门户网站(http://slt.z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电话:0571-87803191。
一、概述
省水利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水利厅政务公开方案》等规章制度,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最需要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公开载体、扩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完善公开机制,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并研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技术手段,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各方面反映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起至止,浙江省水利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累计7805条。其中通过浙江水利网发布信息6625条,通过浙江省防汛抗旱网发布信息573条,借助浙江卫视、新农村频道、浙江之声、交通之声等电视台和电台发布信息260条;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以外的方式解答咨询457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度省水利厅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书面申请。所受理的口头、电话、网络咨询均不涉及保密信息,没有不予公开的情况。
我厅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内部工作秘密及依法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厅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厅的政务公开及相关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极个别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全面,工作主动性还不够强;法律对保密与公开的界限规定不够清晰,导致实际操作上的困难;一些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为民便民服务意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上下功夫。大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认真处理人民群众对于水利工作信息的合理需求,为水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是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省政府、水利部出台的相关具体规定,制定出台水利厅配套的实施办法或规定,进一步理清公开与保密界限,尽最大程度保证公众的知情权。
三是进一步优化厅信息公开操作系统。要在政务公开载体的建设水平上下功夫,进一步拓展和强化厅门户网站功能,努力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面,提高网上办事的效率和网站服务功能,增强信息的权威性和时效性,同时我们要整合各部门的政府信息资源,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