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85/2017-01544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有 效 性
2017年度厅重点工作
发布日期:2017-06-01 14:17 浏览次数:

一类目标:

(一)以“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目标,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要求,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全力抓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洪涝台旱灾害损失。

(二)全力推进“五水共治”水利建设,提速实施“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完成年度投资215亿元,比上年增长26%以上,完成水库除险加固100座、海塘干堤加固100公里。全年完成水利投资500亿元。

(三)严格抓好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完成200个大中型水利工程,600座小型水库,45座水电站的标准化管理创建。完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监督和服务平台,实现工程管理数据互联互通,提升省市县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监管效能。

(四)大力发展农村水利,深入推进高效节水灌溉“两个百万工程”,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5万亩,整治圩区30万亩。统筹推进农田水利“五小”工程建设,整治山塘500座。完成滩涂围垦5万亩。

(五)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强化水域保护和管理,巩固河道保洁“全覆盖”成果。深入推进河湖库塘清淤,完成清淤8000万方,探索建立常态化轮疏机制。坚持流域(区域)系统治理,推进“百河综治”,完成河道清淤整治2000公里。

二类目标:

(六)严格水资源管理,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加强取水计划管理和取水许可监督管理,严格实施水资源费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七)加快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6%。完成水土流失治理400平方公里,开发治理低丘红壤8000亩。改善8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条件,完成农村电站增效扩容和生态修复73座。

(八)强化“依法治水”,配合完成《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修订,继续开展“无涉水违建县”创建,加大违法采砂治理力度。完善全省水利规划编制体制,加快推进钱塘江等流域规划编制进度,开展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九)加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平台试点,实行“痕迹化”管理。加大专项检查、稽察和“飞检”力度,完成50个重大水利项目稽察。

(十)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充分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水利领域。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省级水行政许可事项的调整和下放。创新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制,调动受益主体积极性。

2017年度厅重点工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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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厅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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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目标:

(一)以“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目标,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要求,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全力抓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洪涝台旱灾害损失。

(二)全力推进“五水共治”水利建设,提速实施“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完成年度投资215亿元,比上年增长26%以上,完成水库除险加固100座、海塘干堤加固100公里。全年完成水利投资500亿元。

(三)严格抓好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完成200个大中型水利工程,600座小型水库,45座水电站的标准化管理创建。完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监督和服务平台,实现工程管理数据互联互通,提升省市县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监管效能。

(四)大力发展农村水利,深入推进高效节水灌溉“两个百万工程”,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5万亩,整治圩区30万亩。统筹推进农田水利“五小”工程建设,整治山塘500座。完成滩涂围垦5万亩。

(五)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强化水域保护和管理,巩固河道保洁“全覆盖”成果。深入推进河湖库塘清淤,完成清淤8000万方,探索建立常态化轮疏机制。坚持流域(区域)系统治理,推进“百河综治”,完成河道清淤整治2000公里。

二类目标:

(六)严格水资源管理,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加强取水计划管理和取水许可监督管理,严格实施水资源费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七)加快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6%。完成水土流失治理400平方公里,开发治理低丘红壤8000亩。改善8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条件,完成农村电站增效扩容和生态修复73座。

(八)强化“依法治水”,配合完成《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修订,继续开展“无涉水违建县”创建,加大违法采砂治理力度。完善全省水利规划编制体制,加快推进钱塘江等流域规划编制进度,开展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九)加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平台试点,实行“痕迹化”管理。加大专项检查、稽察和“飞检”力度,完成50个重大水利项目稽察。

(十)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充分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水利领域。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省级水行政许可事项的调整和下放。创新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制,调动受益主体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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