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19-23637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水人〔2019〕32号 | 有 效 性 | 废止 | |
成文日期 | 2019-12-04 | 统一编号 | ZJSP18-2019-0013 | |
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水利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3 15:3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各市水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单位,省水利厅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精神,结合浙江水利行业实际,我们制定了《浙江省水利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水利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以便修订完善。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2月4日
政策解读链接地址: 【图解】浙江省水利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