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85/2019-23637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浙水人〔2019〕32号 有 效 性 废止
成文日期 2019-12-04 统一编号 ZJSP18-2019-0013
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水利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3 15:3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各市水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单位,省水利厅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精神,结合浙江水利行业实际,我们制定了《浙江省水利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水利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以便修订完善。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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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链接地址: 【图解】浙江省水利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


索引号: 002482285/2019-2363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文机关: 省水利厅 成文日期: 2019-12-04
发文字号: 浙水人〔2019〕32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18-2019-0013
有效性: 废止
废止时间: 2023-09-10
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水利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则(试行)》的通知
  • 日期:2019-12-13 15:36
  • 来源: 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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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水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单位,省水利厅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精神,结合浙江水利行业实际,我们制定了《浙江省水利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水利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以便修订完善。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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