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19-40197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水河湖〔2019〕8号 | 有 效 性 | ||
各设区市、县(市、区)水利(水务)局、治水办(河长办):
根据《浙江省“美丽河湖”建设验收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试行)》,经县级自评、市级验收、省级复核,杭州市环丁水系(丁兰街道片)等被确定为2019年“美丽河湖”,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各地要继续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与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系统治理,因地制宜,营造更多更好更优的生态、宜居和绿色滨水发展空间,努力建设全域大美河湖新格局,为新时代美丽浙江建设提供坚实的河湖基础支撑。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治水办(河长办)
2019年12月30日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