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19-23654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水运管〔2019〕2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提升运行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并充分发挥效益,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和“补短板、强监管、走前列,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会议和全省水利局长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抓好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
1.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在全面梳理水利工程名录并厘清工程主管部门(产权单位)、管理单位及隶属关系的基础上,按照有无管理单位两类情况,明确工程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产权单位)责任人和有管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责任人或无管理单位的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按监督管理权限分级公布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和销号制度,限期整改到位;对责任人未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提醒、约谈、通报,逾期不改或情节严重的予以问责。
2.全面准确掌握工程安全状况。在主汛前,全面排查存在病险的水库(水电站)大坝、水闸、泵站和堤防(含海塘、江堤、河堤、湖堤,下同)等险工险段,摸清病险工程数量和病险程度,逐个研究落实应急度汛措施。推进水利工程安全鉴定(评价)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按规定期限开展水库(水电站)大坝、水闸、泵站和堤防工程安全鉴定(评价),摸清已建工程安全运行现状,建立病险工程名录并实行动态管理。完成500个工程安全鉴定(评价),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除险加固提标方案。
3.加强安全巡查和维修养护。工程管理单位及责任人要按照运行管理规程,完善巡查与安全监测、日常检查、汛前检查、年度检查和特别检查等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监测检查技术标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完善日常维修养护制度,按照工程隶属关系,足额落实维修养护资金,保证维修养护正常开展。
二、加强水利工程控制运用管理
1.科学编制调度规程及控运计划。进一步完善工程控制运用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对大中型和小型工程实行分类指导。组织修编水库、水闸、泵站调度规程及控运计划,并在汛前完成控运计划编制和审批工作。组织开展汛限水位动态控制和水库、水闸、泵站等工程群联合调度研究试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综合效益。
2.严格工程控制运用调度。工程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调度规程及控制运用计划和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应急指令。汛期,除调洪需要外,水库不得超汛限水位运行;非汛期,水库水位不得超正常水位。病险水库在完成除险加固前,应采取限制蓄水措施或空库运行。加强水利工程控运调度监督管理,严肃调度纪律,对擅自超汛限水位蓄水和擅自放水的实行问责。
3.加强工程运行管理考核。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和我厅《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做好工程管理考核工作。将管理考核工作融入日常管理,并将考核结果运用于工程维养补助资金安排、水利综合考核和大禹奖等申报评审。
三、组织开展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专项行动
1.组织开展加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三年行动。按照水利部部署,组织开展加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三年行动。从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制度体系、摸清小型水库底数及安全状况、消除安全隐患、深化体制改革、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推进信息化管理和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加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
2.组织开展加强海塘安全管理专项行动。针对海塘安全管理状况,按照排查摸底、整改落实、督查检查、巩固提升四个阶段组织开展海塘安全管理专项行动。重点抓好海塘安全度汛准备、基础信息摸底复核、病险海塘除险加固责任落实、日常维修养护、标准化管理创建和侵占海塘管保范围整治等工作。
3.继续组织开展垃圾围坝专项整治。继续把垃圾围坝整治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水库管理单位或责任主体要加强水库大坝及周边环境日常巡查,尤其是在发生洪水后要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垃圾要及时组织清理,杜绝发现垃圾围坝现象。继续执行垃圾围坝整治工作月度报告制度。
四、持续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
1.全面摸清工程底数。组织复核第一次水利普查有关水库、水闸、泵站和堤防等工程的基础数据,准确掌握水利工程基础信息。以水库(水电站)大坝和水闸工程注册登记数据为基础,核对相关基础信息,确认准确后入库。核对堤防和泵站等工程基础信息,参照水库(水电站)大坝、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尽快建立基础信息库。
2.加快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在全面摸清工程底数基础上,调整标准化管理创建工程名录。按照到2019年底全省累计完成1万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的目标,列出任务清单,倒排创建计划,加强督促指导。把工程管保范围划定与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有机结合,强力推动水利工程划界工作,力争到2020年底完成划界任务。
3.推进工程运行管理数字化转型。按照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梳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核心业务,优化管理流程,依托水管理平台建立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上下联动、在线管理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平台,提升管理效能。
五、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1.组织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回头看”。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检查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分析存在的差距和问题,进一步抓好落实。
2.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水利部部署,组织开展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小型水库专业化和社会化管理模式,开展按区域或水系建立水管单位试点,推广以大带小、小小联合等集中管理模式和管养分离、购买服务等服务方式,着力解决小型水库管理机构、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不到位问题。争取1至2个县列入水利部小型水库管理改革试点示范县。
3.推动工程运行管理创新。积极培育运行管理市场主体,创新管理模式,推行专业化、物业化管理,组织开展运行管理市场调研。加强管理新技术、新方法应用,提升工程运行管理集约化、数字化、精细化水平。推广宁波市水库联网联调、温州市堤防保险、柯桥区“三化”融合管理等成功经验。
浙江省水利厅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