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19-23652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水安办〔2019〕8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省水利建设行业协会: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水利“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办监督〔2019〕101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浙安委办〔2019〕18号)要求,决定从2019年6月起在全省水利系统开展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水利“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聚焦全省水利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通过综合性宣传,形成强大舆论攻势,促进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提高危机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层层压实责任,在全省水利系统营造自觉维护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水利职工安全感。
二、水利“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一)组织开展“一把手”谈水利安全生产活动。请厅直属各单位和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精神谈体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谈强监管措施(见附件1)。省水利厅择优向水利部推荐。
(二)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水利工程隧洞事故高发的特点,结合正在开展的水利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省水利厅将在六月份开展一次安全巡查活动,厅安委办将组织对厅直属重点消防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各地、各单位也要组织本地区重点工程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使职工群众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要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当地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宣传咨询日活动,同时也要根据水利工作自身特点开展具有水利特色水利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四)积极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组织开展以《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发展改革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水利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竞赛答题活动(见附件2)。
(五)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深入开展应急演练,加大装备物资投入等应急准备工作力度,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六)开展安全科普、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水利安全监督网上提供《致命的有限空间》、《责任》等警示教育资料,严防类似事故。
(七)积极参与网上文化精品博览等活动。组织做好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等网络宣教系列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八)举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省水利厅将在六月份组织开展全省水利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法人安全培训,提高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安全意识。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专家讲解、现场教学、体验式教学等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大力宣传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思想,探讨解决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交流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经验。
(九)开展安全文化宣传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全员参加《水安将军》安全生产知识趣味活动(见附件3),推广安全生产知识;利用微信群,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安全预警提示等。借助传统媒体、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十)参加水利部开展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展评活动。请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有关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成效,参加水利部开展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成果展示评选活动(见附件4)。
(十一)参加全国、水利部和省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和参与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题行、“三服务”专题行、危化品安全专题行、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等主题宣传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各地、各单位要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
(二)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把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基层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作为主要目标,设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指定活动联络员,保障活动经费,明确责任,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全面开展。
(三)务求活动实效。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意识,广泛动员水利一线的职工积极参与活动,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要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地区、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信息报送
(一)水利部将在水利安全监督网上开设2019年水利安全生产月专栏,各地、各单位要踊跃投稿。为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报送工作,请市级水利局和厅直属单位于5月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联络员推荐表(见附件5)。“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五前将本地区、本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省水利厅。重大活动随时报送。
(二)请各单位于6月5日和7月5日前分别将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6)、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大于1920×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省水利厅。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明平
联系电话:0571-87826656
邮箱:anquan@zjwater.gov.cn
浙江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