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85/2019-23648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浙水办农电〔2019〕11号 有 效 性 有效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30 11: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办公室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全省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2019年全省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

2019年全省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十六字”治水方针,全面贯彻落实“补短板、强监管、走前列,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全省水利改革发展总要求,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质量和安全为目标,以检查督查为抓手,坚决打赢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小水电清理整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攻坚战,统筹推进农村水利水电建设、管理和改革各项工作,为乡村振兴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打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攻坚战

(一)确保完成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任务。坚持城乡同质标准,落实县级统管责任,完成410万农村人口饮用水达标提标建设,建立以县为单位的管护机构或明确水务公司,对县域农村供水工程实行统一专业化管理。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健全“三项制度”,开展全省城乡供水信息建档立卡工作,办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民生实事。

二、打好小水电清理整改攻坚战

(二)强力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按照水利部等四部委《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要求,抓好小水电清理整改。印发《浙江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期限。指导并督促各地组织开展综合评估、按照“一站一策”原则提出整改措施,着力加快整改步伐。

三、打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攻坚战

(三)全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个十百千万攻坚活动”,基本完成农业“两区”、大中型灌区、平原河网地区等重点区域改革任务,力争完成1030万亩改革面积,全省改革进展总体达到80%以上。坚持典型示范和督促帮助两手抓,组织开展省级第二批改革试点县的评估工作,加强对改革试点启动县的检查督促,加快建立农业水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制度,推进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逐步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布局,推动各类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创新发展,巩固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推进单体性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促进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四、加快农村水利重点项目建设

(四)积极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实施碗窑、铜山源水库灌区等2个大型灌区以及上塘河灌区二期、芙蓉水库等2个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年底前完成年度投资计划100%。认真组织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本核算,年内完成计量装置安装任务。按照水利部的部署和安排,及早编报2020年投资计划。继续开展灌溉试验研究,继续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五)着力加强山塘综合治理。突出重点,聚焦屋顶和高坝山塘整治,加快补齐山塘防洪不达标“短板”,全年完成500座山塘综合整治任务。及早组织开展屋顶和高坝山塘的前期工作,为明年大范围整治创造条件。积极发挥山塘兴利综合功能,探索创建“美丽山塘”,助力乡村振兴。

(六)大力推进杭嘉湖圩区综合整治。结合“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建设,重点加快杭嘉湖圩区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切实提高人口集聚区、乡镇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区域的防洪排涝能力,全力打造防洪排涝达标、运行安全高效、管理科学规范的现代化“平安圩区”。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切实解决建设用地、资金筹措等困难,确保全年完成圩区整治25万亩以上。

五、加快绿色水电发展

(七)全面提速水电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任务,按照“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的要求,加强指导,督促已完成改造的项目抓紧开展竣工验收,并以河流为单元开展绩效评价。以水电站生态修复为目标,继续开展生态水电示范区建设,完成11个生态水电示范区建设任务。

(八)认真开展绿色小水电创建。按照水利部《关于做好2019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技术服务,着力推动农村水电绿色转型,引导水电站按照绿色小水电评价标准开展创建和申报,严格把关,抓好省级初验,力争高质量完成15座绿色小水电创建任务。

六、强化农村水利水电行业监管

(九)加强安全度汛监管。守牢农村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底线,全面落实水电站、山塘、圩区防汛责任。公布水电站三类防汛责任人,落实山塘、圩区巡查人员,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制定险情处置预案,做好险情报送工作。

(十)加强运行监管。组织开展水电站安全检查,指导做好县级检查、市级互查,指导并督促水电站抓好隐患排查和整改。组织开展水电站安全检测,确保完成检测水电站234座。积极推进农村水利水电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与复评,开展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暗访督查。加强各类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安全、进度和质量。

(十一)加强项目验收监管。精准施策,破除障碍,切实解决项目验收存在的困难,加快项目验收进度。力争完成8个大中型灌区项目竣工验收,基本完成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县)竣工验收任务,努力实现工程正常运行,长久发挥效益。按照“补短板、强监管、走前列”水利改革发展总要求,认真谋划农村水利水电“十四五”发展思路。

七、提升农村水利水电行业能力

(十二)加强队伍能力建设。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强化基层水利水电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基层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大力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新时代水利精神,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农村水利水电队伍,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

附件:2019年全省山塘、圩区综合整治任务和往年(不含宁波)中央资金农田水利未验收项目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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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全省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2019年全省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

2019年全省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十六字”治水方针,全面贯彻落实“补短板、强监管、走前列,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全省水利改革发展总要求,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质量和安全为目标,以检查督查为抓手,坚决打赢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小水电清理整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攻坚战,统筹推进农村水利水电建设、管理和改革各项工作,为乡村振兴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打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攻坚战

(一)确保完成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任务。坚持城乡同质标准,落实县级统管责任,完成410万农村人口饮用水达标提标建设,建立以县为单位的管护机构或明确水务公司,对县域农村供水工程实行统一专业化管理。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健全“三项制度”,开展全省城乡供水信息建档立卡工作,办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民生实事。

二、打好小水电清理整改攻坚战

(二)强力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按照水利部等四部委《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要求,抓好小水电清理整改。印发《浙江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期限。指导并督促各地组织开展综合评估、按照“一站一策”原则提出整改措施,着力加快整改步伐。

三、打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攻坚战

(三)全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个十百千万攻坚活动”,基本完成农业“两区”、大中型灌区、平原河网地区等重点区域改革任务,力争完成1030万亩改革面积,全省改革进展总体达到80%以上。坚持典型示范和督促帮助两手抓,组织开展省级第二批改革试点县的评估工作,加强对改革试点启动县的检查督促,加快建立农业水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制度,推进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逐步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布局,推动各类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创新发展,巩固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推进单体性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促进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四、加快农村水利重点项目建设

(四)积极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实施碗窑、铜山源水库灌区等2个大型灌区以及上塘河灌区二期、芙蓉水库等2个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年底前完成年度投资计划100%。认真组织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本核算,年内完成计量装置安装任务。按照水利部的部署和安排,及早编报2020年投资计划。继续开展灌溉试验研究,继续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五)着力加强山塘综合治理。突出重点,聚焦屋顶和高坝山塘整治,加快补齐山塘防洪不达标“短板”,全年完成500座山塘综合整治任务。及早组织开展屋顶和高坝山塘的前期工作,为明年大范围整治创造条件。积极发挥山塘兴利综合功能,探索创建“美丽山塘”,助力乡村振兴。

(六)大力推进杭嘉湖圩区综合整治。结合“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建设,重点加快杭嘉湖圩区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切实提高人口集聚区、乡镇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区域的防洪排涝能力,全力打造防洪排涝达标、运行安全高效、管理科学规范的现代化“平安圩区”。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切实解决建设用地、资金筹措等困难,确保全年完成圩区整治25万亩以上。

五、加快绿色水电发展

(七)全面提速水电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任务,按照“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的要求,加强指导,督促已完成改造的项目抓紧开展竣工验收,并以河流为单元开展绩效评价。以水电站生态修复为目标,继续开展生态水电示范区建设,完成11个生态水电示范区建设任务。

(八)认真开展绿色小水电创建。按照水利部《关于做好2019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技术服务,着力推动农村水电绿色转型,引导水电站按照绿色小水电评价标准开展创建和申报,严格把关,抓好省级初验,力争高质量完成15座绿色小水电创建任务。

六、强化农村水利水电行业监管

(九)加强安全度汛监管。守牢农村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底线,全面落实水电站、山塘、圩区防汛责任。公布水电站三类防汛责任人,落实山塘、圩区巡查人员,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制定险情处置预案,做好险情报送工作。

(十)加强运行监管。组织开展水电站安全检查,指导做好县级检查、市级互查,指导并督促水电站抓好隐患排查和整改。组织开展水电站安全检测,确保完成检测水电站234座。积极推进农村水利水电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与复评,开展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暗访督查。加强各类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安全、进度和质量。

(十一)加强项目验收监管。精准施策,破除障碍,切实解决项目验收存在的困难,加快项目验收进度。力争完成8个大中型灌区项目竣工验收,基本完成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县)竣工验收任务,努力实现工程正常运行,长久发挥效益。按照“补短板、强监管、走前列”水利改革发展总要求,认真谋划农村水利水电“十四五”发展思路。

七、提升农村水利水电行业能力

(十二)加强队伍能力建设。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强化基层水利水电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基层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大力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新时代水利精神,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农村水利水电队伍,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

附件:2019年全省山塘、圩区综合整治任务和往年(不含宁波)中央资金农田水利未验收项目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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