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85/2020-43079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浙水提〔2020〕20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丽1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9-24 09:5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陈元龙、吴小梅、沈世山、陈荣昌、李汉勤、季力华等6位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丽17号《关于大力支持“国宝”通济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打造中国农耕水利文化金名片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农业农村厅、省文物局,现答复如下:

通济堰位于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始建于南朝萧梁天监四年(公元505年),距今已有1500年历史,是我省古代大型水利工程。2001年6月被国务院批准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成功入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整个水利工程连同碑刻,都是研究我国古代水利工程的珍贵资料。

一、关于项目扶持方面

莲都区是我省加快发展26县之一,省水利厅高度重视莲都区水利建设与发展,对符合《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的项目,积极安排省级及以上资金支持,“十三五”期间已支持省级及以上资金2.16亿元,占其已完成水利投资的39%;并在新建大中型水库、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等省级补助政策上予以倾斜。

建议莲都区抓住当前国家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的有利时机,抓紧开展项目相关前期工作,借助通济堰这一金名片,充分挖掘项目综合收益,创造条件积极申报专项债券,并为争取纳入“十四五”规划做好充分准备,我们也将主动做好指导服务。

二、关于加强指导方面

2020年,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三服务”开展“百县千企万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百名处长联百县、联百项”,联动市县破难解困,下阶段将在莲都区的服务中加强对通济堰水利文化挖掘、退田还湖等方面指导与帮助。省农业农村厅表示将按照行政村调整的实际,对莲都区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开展补充调查,努力发掘保护有价值的历史文化村落,充分发挥“古堰画乡”景区的带动作用。

三、关于对接修复工程立项方面

2019年1月,省政府批准公布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通济堰保护规划》,为有效协调通济堰保护与利用、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提供了依据。省文物局表示将大力支持开展通济堰生态修复工程,在价值研究、项目计划申报、方案编制、工程实施等方面加强专业指导,并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省级有关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强对通济堰修复工程的指导,加强前期研究,衔接好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合理确定修缮工作方案。

再次感谢你们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浙江省水利厅

2020年6月24日


索引号: 002482285/2020-4307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水提〔2020〕20号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丽17号建议的答复
  • 日期:2020-09-24 09:56
  • 来源: 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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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元龙、吴小梅、沈世山、陈荣昌、李汉勤、季力华等6位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丽17号《关于大力支持“国宝”通济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打造中国农耕水利文化金名片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农业农村厅、省文物局,现答复如下:

通济堰位于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始建于南朝萧梁天监四年(公元505年),距今已有1500年历史,是我省古代大型水利工程。2001年6月被国务院批准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成功入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整个水利工程连同碑刻,都是研究我国古代水利工程的珍贵资料。

一、关于项目扶持方面

莲都区是我省加快发展26县之一,省水利厅高度重视莲都区水利建设与发展,对符合《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的项目,积极安排省级及以上资金支持,“十三五”期间已支持省级及以上资金2.16亿元,占其已完成水利投资的39%;并在新建大中型水库、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等省级补助政策上予以倾斜。

建议莲都区抓住当前国家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的有利时机,抓紧开展项目相关前期工作,借助通济堰这一金名片,充分挖掘项目综合收益,创造条件积极申报专项债券,并为争取纳入“十四五”规划做好充分准备,我们也将主动做好指导服务。

二、关于加强指导方面

2020年,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三服务”开展“百县千企万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百名处长联百县、联百项”,联动市县破难解困,下阶段将在莲都区的服务中加强对通济堰水利文化挖掘、退田还湖等方面指导与帮助。省农业农村厅表示将按照行政村调整的实际,对莲都区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开展补充调查,努力发掘保护有价值的历史文化村落,充分发挥“古堰画乡”景区的带动作用。

三、关于对接修复工程立项方面

2019年1月,省政府批准公布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通济堰保护规划》,为有效协调通济堰保护与利用、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提供了依据。省文物局表示将大力支持开展通济堰生态修复工程,在价值研究、项目计划申报、方案编制、工程实施等方面加强专业指导,并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省级有关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强对通济堰修复工程的指导,加强前期研究,衔接好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合理确定修缮工作方案。

再次感谢你们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浙江省水利厅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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