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85/2021-01204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浙水运管〔2021〕1号 有 效 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1-04-06 统一编号 ZJSP18-2021-0003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型水库综合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8 16:5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市生态环境局:

为加快推进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小型水库核查评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56号)有关要求,制定了《浙江省小型水库综合评估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大中型水库、重要山塘、堤防海塘和规模以上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参照执行。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4月6日

附件链接


政策解读链接地址: 《浙江省小型水库综合评估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482285/2021-0120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文机关: 省水利厅 成文日期: 2021-04-06
发文字号: 浙水运管〔2021〕1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18-2021-0003
有效性: 有效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
印发浙江省小型水库综合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 日期:2021-04-08 16:58
  • 来源: 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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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市生态环境局:

为加快推进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小型水库核查评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56号)有关要求,制定了《浙江省小型水库综合评估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大中型水库、重要山塘、堤防海塘和规模以上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参照执行。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4月6日


政策解读链接地址:《浙江省小型水库综合评估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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