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1-02334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水法〔2021〕7号 | 有 效 性 | 废止 | |
成文日期 | 2021-06-18 | 统一编号 | ZJSP18-2021-0004 | |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1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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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我厅对2021年5月30日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厅继续有效、废止和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水利厅
2021年6月18日
政策解读链接地址: 【图解】《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