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2-03612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根据《关于评选浙江省水土保持学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浙水保学会秘〔2022〕6号)文件精神,经民主推荐和资格审核等程序,决定拟推荐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等28个单位为学会工作先进集体,李国强等34名个人为学会工作先进个人,吴家森等4名个人为学会工作突出贡献个人(详见附件)。现就拟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如对以上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学会反映问题。单位反映问题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需使用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1-87800151(浙江省水土保持学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58号浙江水工大厦905室
邮 编:310020
附件:1.浙江省水土保持学会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名单2.浙江省水土保持学会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3.浙江省水土保持学会工作突出贡献个人拟推荐名单.wps
浙江省水土保持学会
2022年11月11日